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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1
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性强,关系国家司法、刑罚执行、社会治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涉及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等诸多单位。这些单位即为社区矫正工作成员单位,如何发挥好成员单位的作用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研究和探讨如何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实际上就是研究和探讨成员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这个舞台上如何演好自己的角色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具体工作实践
栖霞区社区矫正工作历经十一年,从最初的试点到全面推开,矫正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各成员单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制度层面看,不断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管的到”。协调政法部门、行政部门、群团组织等健全完善区域“14+3”工作网络体系。制订出台栖霞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工作机制》、以及《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制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社会化建设。同时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治维稳目标责任体系,加以考核,加以推进。从监管层面看,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管的住”。公安、检察院派员长驻区社区矫正中心帮助工作,定期互通人员信息,定期开展重点人头谈话教育,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有效组织查找和追逃,社区服刑人员一直在管受控,重新犯罪率牢牢控制在省控线以下。从教育帮扶层面看,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确保“管的好”。与人社局协作,对有就业意愿的社区服刑人员定期组织参加招聘会,每周发送招聘信息到手机上。与民政局建立了办理低保的“绿色通道”。与住建局开通了申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相关政策解答专线。依靠街道,开设了电工、叉车、缝纫机等技能项目。通过“组合拳”,让有就业愿望和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第一时间安排免费培训,不挑不捡第一时间安排就业。符合低保条件的第一时间落实低保政策。有效化解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对抗性,促进社区服刑人员主动接受改造。
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形成了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司法行政系统的监狱、劳教、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相互支持、密切合作,民政、人保等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建立了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当前影响成员单位职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部分成员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还存在模糊认识,对刑事政策了解的不够透彻,没有意识到社区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进行矫正就是在执行刑罚,不能认识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导致有些成员单位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支持有限,配合不力。此外,由于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很多人不知道社区矫正工作是怎么一回事,以为“刑罚就是在押”、“犯罪改造就是监狱的责任”等,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意识不浓,社区矫正志愿者作用发挥不好等。
2、部门联动的不默契。一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四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江苏省出台的《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对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作为一项新的法律制度和地方性法规,仍有不少成员单位未将社区矫正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评,致使该项工作被淡化,工作职责未能较好地履行。二是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区综合治理的范畴,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综治协调、监督的力度不够,部门协调、履职考核、责任落实等单靠司法行政部门有些勉为其难。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在部门衔接配合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存在移送法律文书不及时甚至办案程序颠倒的现象,一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出监所后或经法院判处非监禁刑后,没有同家庭和当地社区矫正机构衔接就直接流入社会,酿成脱管漏管。四是社区矫正工作与民政、人社、教育、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尚没有建立起有效工作机制,致使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手段少、面窄、层次低。
3、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社区矫正配套法律滞后,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制度约束,缺乏必要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影响了成员单位作用的发挥。虽然社区矫正相继写入刑法、刑诉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也已出台,我省也已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但刑法、刑诉法对社区矫正的规定比较笼统,对矫正机构、人员身份均未明确,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的位阶较低,权威性不够,对一些诸如机构编制、人员身份、经费保障等直接影响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又避而不谈,加之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尚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从另一种角度来说,也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科学、规范管理,陷入无章可循的境地。
三、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的几点对策
1、加强学习是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的前提。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对于每个成员单位都是至关重要的。我国于20xx年开始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1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迅速,覆盖面稳步扩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20xx年2月25日,xx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20xx年1月10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下发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20xx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施行。20xx年1月16日江苏省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并于20xx年3月1日实施。
成员单位通过最新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积极参与调查、视察等活动。使成员单位充分认识自己的使命,大胆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份量、有独特见解和意见,积极反映社情民意,积极提出批评建议。
2、履行职能是成员单位应尽的职责。《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对成员单位职能进行了明确,强化各自责任。比如第4条、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分别就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建立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制度,提供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装备,提供专业服务等问题进行规定。同时还强调密切部门协作,例如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阻止社区服刑人员出境,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协助司法行政部门查找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追捕被决定收监执行的在逃社区服刑人员,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将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羁押并投监执行。又如:民政部门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范围,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协助、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社区服刑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特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相应履行职责的细化方案和计划,确保衔接工作不留空档,各部门间有序衔接配合,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综治部门要高位协调、监督成员单位的工作。对一些单凭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协调的问题,比如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过程中部门职责不清、配合不力,各成员单位落实工商、信贷、税收、低保、社保等各项安置帮扶政策等,同时综治部门要主动介入。综治部门要对责任书的内容,定期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责任,构成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3、为成员单位履行职能做好服务。社区矫正管理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健全联动协调机制,落实实施社区矫正的职责,主动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社区矫正决定、执行、解除等各环节的相关制度,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应当为成员单位知情和参与创造条件,积极提供成员单位需要了解的法律和个案,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向成员单位通报办理情况,让成员单位及时了解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为下一步提供决策参考。同时,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要做到争取多沟通、多联系,多汇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配合,协同支持,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由此可见,成员单位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主体,社区矫正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员单位主体作用的发挥。这是因为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成员单位有组织地履行职能的活动来体现的。无论是履行职能,还是联系各界人士增强社区矫正工作活力,都离不开成员单位的参与和作用的发挥。成员单位没有积极性,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情,那社区矫正就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充分认识到成员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承当的社会责任。有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就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活动,尽力发挥成员单位作用,为我国社区矫正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2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裁定假释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经中央批准,我国社区矫正从xx年开始试点、xx年全面试行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万多人,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的较低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社区矫正事业的蓬勃发展呼唤法律的支撑。xx年刑法修正案(八)、xx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的法律地位。xx年3月1日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目前为止我国该领域唯一一部司法解释性质的专门法律规范。这一改革成果,促进了监禁刑执行和非监禁刑执行协调统一的新型刑罚执行体系的建立。目前,由司法部承担起草的《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已经提请国务院审议,我们期待这部法律早日出台。
在立法形式上,送审稿更加注重体例结构的技术性和完整性,相对实施办法不分章节流水账似的立法体例不同,全文六十三条共分六章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几项重要制度,条文的排列和表述更加科学规范,具体规定更加全面细腻。除矫正工作流程、分类管理和公检法各部门如何配合方面规定得仍然比较原则以外,基本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规范的全覆盖。在内容上,比照现行的实施办法,这部草案有以下几个突出要点。
一、送审稿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的具体职责和执法队伍的组成及责任,赋予矫正机构部分执法人员人民警察身份。
与实施办法里呈现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职责散乱分布于各条文中的情况不同,送审稿明确罗列了其八项职责,更加体现了立法的逻辑性和科学性。规定社区矫正执法队伍由人民警察和其他执法人员共同组成,特别强调人民警察组织执行刑罚。社区矫正部分执法人员亟需配备警察身份的问题,一直困扰实务界多时,这关乎执法人员的执法权威和矫正效果,本次立法就是侧面回答了执法人员的警察身份问题。但该法对社区矫正警察的法律地位和职权的规定相对还比较原则,缺乏更加细致的规范。
二、送审稿对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缩短考验期”和“不计入刑期”的'司法奖惩方式,加大了刑罚执行力度。
赋予社区矫正机构提请假释的权力,扩大了矫正机构的执法权限。除实施办法规定的减刑外,对受到两次以上表扬或有立功表现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增加了缩短考验期的司法奖励。对于管制犯脱管期间和暂予监外执行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行为期间,不计入刑期,进一步增强司法惩罚的力度。这种奖惩分明的制度,极大提升社区矫正的执法权能,有利于提高矫正工作效果。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犯可以申请假释的权力,一直归于监狱机关,送审稿突破这一拘囿,将社区矫正机构的权限扩充于此,有利于增强矫正机构对暂予监外执行服刑人员的威慑力和感召力,提升监管效能。
三、送审稿增设集中管理、强制带离等方式,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在矫监管。
对于提请收监的、需要心理干预和有再犯罪或妨害公共秩序危险的服刑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是送审稿监管制度的一大突破。虽然其法律合理性还有待商榷,但客观上无疑是一种提升监管效果的刚性措施。对违反禁止令的服刑人员实施制止和强制带离,也是监管的一项新举措。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务界一直抱怨的矫正执法手段软、功能弱的制度缺失,极大地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的力度和强度。
四、送审稿增加了对公安部门的职责要求,以保证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衔接“进口”更顺畅。
社区矫正试行阶段,就存在着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进口”不畅,收监阶段特别是追逃工作中公安机关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而实施办法中也一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的义务,没有明确此阶段公安机关的职责。送审稿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决定收监的,公安机关应立即将其羁押,如果其在逃,由公安机关负责追捕,社区矫正机构协助。这就很好地解决上述困扰实务界的问题,用公安机关的积极参与保证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降低了工作风险。
五、送审稿特别增加了对服刑人员行使合法权利的保障。
总则单设一条规定服刑人员权益保障,第四十四条特别规定在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服刑人员的政治权利可以正当行使,同时注重发挥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体现了我国人权理念的进步,是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立法原则的进一步落实。
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3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近日,xx区民政局联合区人社局等相关区直部门成立调研课题组,深入到xx路街道、xx路街道、xx社区、xx楼社区、xx社区等3个街道以及10个社区,对社区工作现状、社区人员管理、社区办公设施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x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始终坚持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xx的基础工程,社区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截止目前,xx区共有11个街道,成立了151个社区居委会,其中127个纯居型社区居委会,23个单位型社区居委会(家委会),各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常住人口约58万,流动人口约20余万,每个社区平均服务居民1500户、4100人。20xx年11月,xx区顺利推行了“村改居”工作,将8个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并划归到相关街道管辖。截止目前,全区共建设街道服务中心8个、社区服务中心60个,1000平米以上社区服务中心24个,占中心总数的35%,500平米以上共35个。先后打造了xx、xx、xx、xx、xx、xx等26个精品社区服务中心,其中19个通过了全市和谐示范社区验收,发挥了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xx区社区居委会委员职数按照每个社区3-5人,20xx户以下3人,20xx户以上5人标准配备;社工配备以社区服务对象为主要依据,按照每名社工服务500户居民标准配备。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工作者799名,其中委员455人,社工349人,平均年龄34.6岁,大专以上学历541人,新一届社区工作人员年龄、xx结构合理,配置优化。
xx区的社区建设工作20xx年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20xx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xx街道被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xx路xx社区被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20xx年xx路xx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二、存在问题
通过实地走访一些社区,与社区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发现重点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社区承担大量行政职能,工作任务繁重。社区居委会本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居委会却成了政府的下属机构。长期以来,承担了大量行政职能工作,来自各个层面、各个部门,经常性的、临时性的工作难以计算。通过粗略统计,目前xx区社区居委会承担着诸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民政、社保、医保、再就业、计生、教育、综治、城管、卫生、文体、科普等80多项具体事务。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社区居委会有宣传教育、文明创建、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和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的职责。但实际工作中,居委会扮演的并不是一个协助者的角色,而更多的是直接的操作者。大多数情况是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直接将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代收费用、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特别是一些经济、房管、统计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则也交给居委会单独完成,无形中为社区增添了很大的压力。以xx区其中一个社区近一个月的工作为例,除需做好日常工作外,要入户填写近400户的非物业小区转准物业小区的问卷调查,填写100多份的禁烟调查,同时要做好城乡面貌提升,小区绿地认养的入户调查,并做好常态化的小广告清理以及居民纠纷的调解。而且还会有许多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分配下来。目前xx区社区委员与社工每个社区最多有9个人,只有1名再就业协理员,为尽快完成各项任务,社区同志需要加班加点,很难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调研分析,在日常工作中应由社区办理的工作主要有:失业证的.办理及年审、社保补贴的审核与发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收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代办、卫生费收缴、日常环境卫生治理、计生证的办理,人口系统的录入、低保的办理与审核、残疾证的办理、老龄困难补贴、各类救助、经济适用房的申报等;但社区承担的工作中有较大难度的有:开墙建店治理、境内经营商户安全生产、经济普查、住房状况调查、流入流出人口登记、拆违拆迁等情况统计及问卷调查。
同时,社区需要建立多种台帐,按照各个部门的布置,社区需建立的台帐有15项40多本。特别是这些台帐中,如党建、低保台帐、残疾人台帐、已婚育龄妇女台账等社区相对还好掌握,但流动人口台帐也需社区建立,由于暂住证的办理在派出所,社区并不能准确掌握,工作起来难度大,不能保证质量,类似这样的台帐应由派出所等职能负责。
此外,社区需要出具各类证明信、盖章的名目有20多种。按照工作职能,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信及盖章的有:社区居住证明信和不练xx功证明信2种。如果居民提供相关依据可以出具的有: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政审证明信、毕业生基础信息证明信、出租车年检证明信,结婚证遗失时夫妻关系证明信、家庭困难证明信。社区无法确认真实性、不能出具证明信及盖章的有:开墙破店办营业执照证明信、唯一住套住房证明信、卖房各项费用缴清证明信、住院证明信、身份证丢失、存单丢失及其它票据丢失证明信、法定继承人证明信、贷款资质诚信证明、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坏程度证明、死亡证明等15种,这些主要集中在住建、银行、保险、公安、卫生等领域。这些不该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信牵扯了社区大量的工作精力,使社区工作更加繁重,同时也承担着很大的法律责任。
(二)社区自治功能弱化,行政化倾向明显。目前,许多部门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致使社区居委会出现了“一多三少”的现象。即:居委会的工作多;居委会人员走街串户了解情况少;少数社区组织社区群众开展活动少;对社区民间组织培育指导、组织社区志愿服务少。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居委会无时间无精力为居民开展服务,导致了居委会无法真真正正渗透到社区居民的生活中,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自治组织的性质,淡化了居委会和居民的关系。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普遍反映现在是工作越来越多,可与居民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为杜绝这种现象的产生。有关部门应该尽快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切实尊重和保障居委会的自治地位,变管理社区为服务社区,变领导社区为指导社区。从居委会自身讲,目前我们在工作中明显存在着两种错位:一是角色错位。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协助政府工作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会把社区居委会也视作一级政务机关,把办理居委会日常事务视作为处理“政务”。这里就有一个角认知上的偏差,其实居委会工作人员本质上是大家推举出来,带领居民开展社区自治的服务者,而不是行政工作人员。二是思维方式错位。工作起来只是跟着相关政府部门亦步亦趋,而不懂得从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工作。正是这两种错位导致了一方面社区依附于政府,缺乏自治理念和自主精神,缺乏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一方面居民和居委会产生的距离感,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对基层管理的良性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三)社区工作经费不足,不能满足社区工作需要。自20xx年以来,xx区按照当时社区居委会数量核定,每年安排社区工作经费200余万元,六年来一直未予增长。20xx年,区财政担负20万元作为“村改居后”新增社区工作经费。xx区社区工作经费标准为每1000户拨付1万元,增长1户增加11元,平均每个社区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8万元。造成社区工作经费紧张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拨付的这区办公经费不能满足社区每年需支出需求。试举一例:xx区一个办公用房刚好达到300平方米,办公设施较为完备的社区居委会,每年的费用大约需要2.5万元左右,其中包括:电话费1500多元、打印、复印材料报表1000多元、报刊费20xx多元、日常非娱乐性活动经费3000多元、办公用品1000多元、水电费4000多元、各类活动器材、办公设施维修费4000多元。有关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5000多元。按社区内有100个楼门组长,每年每人给30元补贴要3000元。如果是社区用房面积大、管辖户数多、开展活动多的社区开销远不止于此。二是一些职能部门工作延伸到社区,但“费不随事转”,未对社区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很多时候社区协助职能部门工作,如宣传、调查等需要的费用还需要社区从自己的经费中自行担负。三是各种形式的考评、检查、达标升级活动,需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制做宣传单、展板等,除去其它日常办公开支,社区经费所剩无已,社区普遍反映事多钱少,运转困难。除以上原因外,个别街道办事处还存在占用社区工作经费的现象。
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4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了深入了解目前社区妇联和基层妇女工作情况,我们在全街12个社区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深入群众,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的积累,进行了认真的综合分析和思考。
一、社区妇联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帮助下,中央门街道妇联发挥社区妇联的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积极组织开展了贴近群众生活,倡导社会文明新风的群众性活动,社区妇联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普遍提高。
1、妇女工作者队伍得到充实,整体素质普遍提高。根据市、区妇联的要求,2013年,我街道以社区建设为契机,借助社区基层组织换届,及时调整和充实了社区妇联队伍,培养、选拔和使用了一批政治思想好、热心妇女工作、有文化、懂管理的妇女同志进入社区妇联工作队伍。目前社区妇联主席均为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同时设有专职副主席,专门从事妇联工作。部分社区,还吸纳了热心社区工作、乐于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具有服务资源的驻区单位优秀妇女担任兼职副主席。除一人外,社区主席、副主席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这些妇联工作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为我街道妇女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工作上有了很大改观。
2、社区妇联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整体工作业绩突出。一是抓培训,强素质。按照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对社区妇联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论、业务和科技、文化培训: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和科技文化素质,为她们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抓宣传,树典型。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宣传与妇女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营造男女平等、有利于妇女发展的氛围。积极选树典型,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全局的作用。紫竹林社区成功推荐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生物检验科科主任丁洁成为鼓楼区十大女杰,劝业路社区积极推荐社区工作者张影参加情系国防好军嫂评选活动,展现时代气息,体现当代军嫂的精神风貌。去年在弘扬劝业精神,展示幸福人生活动中,我们邀请了区巾帼文明岗南京中美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官丽华、自主创业明星刘晓凤作创业经验交流,两位创业明星以自己的创业体会和经验诠释了个人幸福人生的内涵。在广大妇女中积极营造了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地区妇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三是抓服务,促发展。全面增强服务意识,着眼于贫困妇女脱贫致富,为她们牵线搭桥,寻找出路。几年来,社区妇联利用街道妇联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积极为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共开办茶艺、美甲、化妆师、育婴师、药膳、gyb创业班等13期培训班,525名妇女接受了技能培训。同时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和就业信息,组织多名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妇女参加区妇联与人社局联合开展的春风送岗位,三八架金桥活动,帮助她们实现创业就业。主动对接市、区妇联,在她们的关心支持下,邀请了线艺坊设计师王媛媛老师在汇林绿洲社区为社区下岗失业女性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棒针及钩针编织法培训,通过培训大大提高了小草编织社的编织技能、同时也扩大了下岗失业女性的就业渠道。
3、基层妇联干部对做好妇女工作充满信心,工作积极性普遍提高。在工作实践中,妇联干部们都能自觉带领广大妇女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有关妇儿发展纲要、妇儿权益保护、家庭教育、科技文化等知识,组织开展具有妇女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社区妇联以家长学校和母亲学堂为载体,重视家庭文化教育。社区母亲学堂开展讲座62场次,家长学校举办活动67场次,受教育妇女群众及儿童6000余人次,满足了妇女及家庭成员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平安家庭、和谐社区的建设。这些活动还活跃和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融洽和谐了邻里之情,加强了社区与女性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并为她们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新门口社区还举办幸福家园·感动常在亲情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以发生在家庭中亲人间的感动瞬间、感动故事为切入点,评选常年照顾生病家人的好妻子、好丈夫、好妈妈、好父亲、好子女,再现和回忆了社区家庭幸福瞬间,记忆感动时刻,启航幸福人生,发挥社区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社区妇联工作存在问题
妇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中央门街道的基层妇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社区妇联干部兼职过多。社区工作包罗万象,任务相当重,妇联工作作为兼职,在中心工作之余干,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常常顾此失彼,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使妇联工作流于形式。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妇女工作的开展,社区妇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2、妇女工作经费缺乏保障。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制约,有组织无活动无培训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社区妇联组织想开展一些有意义的创新活动,常因缺乏经费而中止,使得妇女工作缺乏生机与活力,社区妇联凝聚力下降。
3、部分妇联干部自我认同感较差。部分妇联干部认为妇联工作比较虚,不容易出成绩,不争先,不落后,跟在中间最自由的平庸思想严重,得过且过,不钻研业务,对妇联工作处于应付状态,工作热情不高。
三、建议及对策
做好新形势下的社区妇联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开阔的视野、开放的精神去迎接新挑战。
1、提高认识,加强对妇联组织的领导。街道妇联要加强对社区妇联工作的领导,要从妇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力军的高度认识妇女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宣传、学习与妇女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不断深化基层对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经费上支持、工作上指导、政治上关心,为妇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争取支持,夯实妇女工作基础。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建带妇建,促使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及各项工作上档次上水平。把妇女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妇联组织的能力建设,通过培训、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引导社区妇联干部处理好专兼职工作的关系,明晰自身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兼职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3、理顺关系,加大对妇联干部的培养、任用、交流力度。街道妇联组织要争取党工委重视支持,加大两纲实施力度,努力达到两纲中女性参政的比例要求。多方创造机会,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丰富妇联干部的工作经历和阅历,使她们在工作中逐步走向成熟。
4、树立四自精神,强筋健骨。妇联干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自觉带头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锻炼意志,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克服畏难、自卑的心理弱点,做到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超常襟怀和魄力,承担起教育、引导、服务妇女群众的责任,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妇女事业,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党与妇女群众的联络员、妇女群众的服务员。
争取党工委重视支持,加大两纲实施力度,努力达到两纲中女性参政的比例要求。多方创造机会,通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的锻炼,丰富妇联干部的工作经历和阅历,使她们在工作中逐步走向成熟。
4、树立四自精神,强筋健骨。妇联干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自觉带头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锻炼意志,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克服畏难、自卑的心理弱点,做到有容人、容言、容事的超常襟怀和魄力,承担起教育、引导、服务妇女群众的责任,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妇女事业,实实在在地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党与妇女群众的联络员、妇女群众的服务员。
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5
20xx年,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重实效、办实事,围绕创建平安梅列、平安街道、和谐平安社区的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构建社区和谐,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在构建和谐平安社区进程中取得较好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
社区党支部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在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各项工作中,起到了把关、监督、协商、参谋和堡垒的作用,始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社区党支部于今年7月14日换届后,支部委员会即对社区35名党员全部进行走访摸底,建立了详细的“社区党员花名册”、“社区流动党员花名册”“社区困难党员花名册”,对流动党员每月电话访视跟踪管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坚持党员“三会一课”制度,今年召开党员大会、举办党课讲座16场次,组织开展各类活动8次,增强了社区党员的党性和觉悟。通过开展党员“五个一”活动(当好一名联络员,带好一幢居民楼,帮好一家困难户,出好一个金点子,办好一件社区事),鼓励党员加入到社区志愿者服务中来,义务劳动、清理小广告、入户发放宣传单、提供便民服务等各项活动,随处可见党员骨干的身影,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工作的核心领导作用得以彰显。
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区稳定。
“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是社区综治工作的目标,今年2社区居委会重点围绕街道党工委下发的《20xx年街道综治平安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全街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意见》以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家庭”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结合本辖区特点,制定了"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多次召开楼幢长、楼幢治安协管员动员会议,向辖区居民发放“平安家庭创建倡议书960份,张贴创建标宣传准、“七无一好”宣传标语12份,发放“平安家庭吉祥牌“819份,从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向社区居民宣传创建的有关知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有819户居民申报了“平安家庭”,“平安家庭”达标率达92%。
二是,始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结合的工作方法,组织社区低保人员巡逻队,对易于发生问题的场所路段加大巡逻力度;加强与辖区地段警及治安协管员的联系,沟通信息有效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针对二村小区治安防范设施相对薄弱的特点,在区综治办的大力支持下用资6.5万元在小区安装了电子监控器,有效地增强了防范力度。今年已完成的安防项目还有:社区综治宣传栏的建设、社区自行车棚的改造、社区值班室的改造。
三是,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积极协助公安及综治部门对社区周边重点环境和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检查。与沿街店面及房屋出租户签定了“治安责任保证书”55份,发放《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例》280份,对存在隐患的2家店铺督促整改。将平安创建工作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采取“摸、查、管”的措施,“摸”即由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各家各户进行摸底,掌握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动向;“查”即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到居民家中查、对人员;“管”即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求他们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房屋出租、流动人口及时上报。针对本社区楼幢多、人员迁入迁出变化频繁的问题,我们实行划片跟踪管理,先后多次摸底,登记房屋出租户72户,流动人口362人。
四是,针对新时期社区综治工作的特点,充分发挥社区综治领导小组和“11211”网络(社区综治领导机构、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暂住人口管理站)的群防群治队伍作用,社区居委会成立了以居委会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分管综治工作、综治协管员、计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为成员的综治小组。建立以社区地段警为龙头,以专职治保员、义务联防队和志愿者为补充的群治体系,把各楼幢长和低保人员组织起来,对楼前屋后、小区道路进行巡逻。对社区居民间产生的纠纷做到耐心、细心、知心、贴心及时调解,对“两劳”帮教人员每月走访,社区主任还与社区矫正对象20xx签订了责任书,经常性走访、谈心关心他,建立友好的帮教关系。今年社区化解居民矛盾35起、与辖区单位签订了综治责任书,有效地维护了社区的稳定与发展。
三、经常性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营造社区文明氛围。
社区文化和社区体育活动是展现一个社区居民精神面貌及风范的镜子,是社区文明程度的体现,更是社区居民与社区居委会连接的纽带。
社区xx村小区是一个发展成熟、人口集中、居住稳定的小区,辖区中的“两校一院”为社区开展市民教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今年社区内新建了十米长的科普画廊,这个画廊将生活中的科学常识栩栩如生、图文并茂地展现在社区居民面前,深受居民好评,每期更新时,画廊前总有众多的群众驻足观看。购置了电视机、dvd、购置各类书刊、杂志等500余册,充实社区阅览室、社区居民活动中心,并专人负责全天候向社区居民开放,使社区居民经常自我“充电”,丰富文化知识;利用辖区单位、文明市民学校、社区居民活动室、社区人口学校、健身园等场所,举办科普讲座、健康体检、放映科普vcd片,发放预防“非典”、优生优育、预防艾滋、乙肝病防治等资料,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社区结合“交通安全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等活动,以及健康教育、计生、消防、禁毒、殡葬、暑期教育等内容,组织活动1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多份,接受咨询服务的群众达1500多人次。
根据居民的需求,我们充分挖掘人才资源,将文体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开展了“走进社区、亲近自然”迎“3.8”妇女节活动,组织辖区居民委员、居民代表、计生协会小组长登山;社区工作者不仅是文体活动的组织者,也是文体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今年7月份20xx街道举办了共建片区文艺演出活动,本社区干部齐上阵,表演的健美操《魅力四射》获得了第三名;在街道组织的“共建杯”乒乓球赛中,社区干部与居民组成的参赛队获得了团体第五名;九月份“平安福建”三明广场文艺演出,本社区推荐的女声独唱及小合唱代表街道参赛获得了三等奖。
经过社区努力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年初在二村小区安装了健身器械,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进行体育锻炼。为了丰富社区居民的文体生活,在社区办公场所紧缺的情况下,还是腾出了办公楼一楼做为居民活动中心,内设棋牌、图书、报刊,一年来始终坚持每周六天无偿开放,每年有8600余居民到此看报、打牌、下棋、聊天,这里成了居民们交流沟通的场所,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都聊;交心、知心、颗颗心,心心相印。居民们感到在这里不仅沟通了思想、广交了朋友、提高了境界、增加了生活乐趣,邻里之间消除了距离,形成了一股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增强了居民邻里间的感情,辖区内处处扬溢着和谐的音符。
四、民政优抚救助弱势群体。
为了使家庭困难的居民及时得到关爱与援助,社区居委会干部对辖区内的困难家庭予以摸底造册,全面调查了解情况,对上报的特困户逐一核实,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类型,借助社区平台开展结对济困。
1、在区妇联的帮助下,为家庭困难的家庭寻找到结对帮困援助者,每年每家庭得到援助者400元的援助款。在社区的奔走帮助下,邓莲娇儿子的学校赞助费也得以减免。
2、向市区挂点部门、挂点单位反映,使困难居民家庭得到挂点单位资助款400元;还为家庭提供了孩子暑期工岗位。
3、为社区老党员争取到了民政补助每年1200元;根据政策向组织部申请为其办理了老党员困难补助每月100元。
4、争取了民政困难补助。
5、协助9户子女考入高校的困难家庭办理助学贷款。
6、发动社区居民为肺癌晚期的下岗失业人员捐赠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社区主任、工作人员毫不避讳多次上门慰问,为其申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部分予以资助。
7、为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60户148人办理了低保,低保总金额10974元;5户困难居民得到了爱心卡的援助。
8、为124名“4050”和“4555”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医疗及养老保险,发放“4555”养老补助金27人共计25116元;为92人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职业介绍412人。
五、服务为先导,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1、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新的婚育观念宣传活动,深化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加大审检力度,清查流动人口1000余人,发放免费双查单156份,流动人口审检、办证345人,对社区内195名外来人员进行微机管理。
2、为社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服务,满足生殖健康需求,共访视893人次,发放计生宣传材料5000余份,与用工用人单位签订计生合同28,设置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5个,为辖区居民、流动人口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受益人群300余人。
六、保护环境、营造优美舒适的健康社区。
社区生态环境是关系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关系到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也是社区外在形象、文明程度的体现,我们从以下方面入手抓好环境建设。
1、实行日查、周巡、月评的考核办法,加强对二级环卫人员的管理,建立二级环卫人员考评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社区内无暴露生活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袋装化达88%。全年组织辖区单位、党员志愿者、低保户参加义务劳动31次,清理各类小广告4856条;辖区内饲养狗的住户全部按照规定办了证。
2、在社区居民中开展“绿在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居民自我管理的作用,引导居民栽花养草,改善社区环境和生态环境,对小区内的花带、草坪、树木及时修剪,美化、香化社区,营造爱绿、护绿、造绿的良好氛围。
3、广泛宣传发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利用社区黑板报、墙报、宣传栏向居民宣传“创城”有关知识,提高创城工作知晓率,发放了“交通安全”、“生活中的科学”、“做文明人创文明城”、“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犬类管理”、“餐饮业管理”等宣传单千余份,向市民宣传公民基本道德及创城工作相关知识,引导和发动广大居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创建活动。
4、在迎接卫生城市大检查期间,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和清洁工不分昼夜,对社区内楼幢、庭院、绿地、卫生死角全面消杀、整治,购买消毒药水、药品1000多元,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拆除乱搭乱建、清理楼梯乱堆放等工作,共拆除违章搭盖40处,清运杂物30车,对沿街200多个店面乱张贴的小广告进行清洗、覆盖。
5、将环境卫生整治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对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楼幢化粪池堵塞的老大难问题进行根本整治。十月初,社区居委会接到徐碧二村附12幢居民反映化粪池堵塞一事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勘察,并对全幢14户居民入户进行民意调查,了解居民对疏通化粪池的意见,社区居委会在做了大量工作之后,是有部分居民不愿出钱,并且无端糟到一居民的辱骂,但社区居委会急居民之所急,在所收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垫付了费用解决了底楼住户的燃眉之急。
七、其它工作:
(1)完成了招商引资项目xx贸易有限公司的项目引进,注册资金500万元。
(2)完成党报党刊刊征订任务。
(3)向街道报送各类工作信息89条;创办《20xx社区工作简讯》,每月出刊一期,向市、区挂点领导、单位、街道反馈社区工作进展情况,架起沟通的桥梁。
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6
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建设和谐六合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完善机制、落实人员、提高认识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尤其是对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开展以及有关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要求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的学习,深化对社矫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将思想统一到镇司法所矫正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正确把握社矫工作的原则性与独创性的统一,坚持“制度化”和“人性化”并重,积极稳妥、不断创新、扎实有序地推进本镇社矫工作的开展。二是充分利用一切会议举办契机,开展“以会代训”工作。诸如在联席会议上分析难、疑点,解决社矫出现的新问题。
二、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夯实基层基础
及时与区司法所沟通,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进行商定,并按要求予以上墙,做到工作责任明确,任务明确。完善社区级社矫基础台帐备录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将矫正对象的'日常活动情况、表现详细记录,做到工作台帐规范、细致,全面正确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三、抓好矫正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记录,规范存档,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记。此外,适时根据区司法所的要求,做好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电子档案工作,逐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
四、加强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理顺衔接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与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沟通协作,在材料移交,初次谈话中,明确相关事项,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网络
根据街道实际,确保一名干部衔接一名社矫对象,相应成立一个社矫监督考察小组。加强志愿者制度的建设,注意志愿者的素质要求和工作量的平衡问题,合理培植监督考察小组成员,提高实际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监护人没有形成主动反馈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加强走访,经常性地对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作用,加强监护人对矫正对象的帮教。
六、开展各种的形式的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结合实际,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在册社矫对象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矫对象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以便能开展对口性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7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各地出台的社区矫正规范性文件中都明文规定社区矫正解除与终止的情形和执行程序。在基层社区矫正实践中,解除与终止情形之外尚有应适用社区矫正中止之特殊情形。本文将从建立社区矫正中止必要性入手,分析矫正中止与终止的区别,提出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中止程序的若干思考及建议。
一、建立社区矫正执行中止程序的必要性
我国法律体系中,刑罚执行尚未建立中止制度。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也未规定中止情形。随着社区矫正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法律法规无法解决的新情况:如被刑事拘留的、病危导致“植物人”等特殊情形,即既不能适用社区矫正终止,也不能继续适用社区矫正监管的若干特殊情形。要解决这些特殊情形下的社区矫正执行无规则可依问题,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社区矫正执行中止程序及相关制度。
二、社区矫正执行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社区矫正执行中确有若干特殊情形需要适用中止程序,但在实践中也有人认为可以直接应用终止程序来应对。笔者认为社区矫正终止程序和中止程序特点不同,不能以终止代替中止。
1、社区矫正中止具有不确定性、暂时性社区矫正中止是一种暂时性的状态,根据中止后的情形,会出现两种迥异的结果:
一是社区矫正终止;
二是社区矫正恢复。
可见,社区矫正中止具有暂时性、不确定性的特点。
2、社区矫正终止具有法定性、确定性矫正终止是由《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只有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时,才能导致出现社区矫正终止的结果。
①死亡。社区矫正人员死亡的,社区矫正人员自死亡之日起,终止社区矫正;
②被决定收监执行。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违反《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向法定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或收监建议;
③被判处监禁刑罚。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或发现有漏罪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因此,社区矫正终止具有法定性、明确性的特点。
三、可以适用社区矫正执行中止程序的若干情形
社区矫正执行可以适用中止程序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形。
1、社区矫正人员被处以治安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人员违法监管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禁制令,依法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同级公安机关已发给予处罚。那么,一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作出后,社区矫正人员面临最严重的处罚将是被处以治安拘留。在治安拘留期间,社区矫正人员将暂时性失去人身自由,处在公安机关严格管理之下。这时,社区矫正人员受到是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而不再是刑法处罚,理应不属于社区矫正执行。待到社区矫正人员治安拘留期限届满,才会重新回到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监管之下。否则,难以解释为何治安拘留不能折抵社区矫正期限。
2、社区矫正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被采取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刑事强制措施后,社区矫正执行应当中止,因此时社区矫正人员人身自由已被限制或者剥夺,其中受到拘留和逮捕的实践中常被关押在看守所。社区矫正人员不再具备同时接受社区矫正的条件,社区矫正机关也不可能对其继续实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措施。
3、社区矫正人员病危的。此处所说病危是指社区矫正人员患病,并在治疗期间病情危重且由医院出具病危通知书。处在这种身体状态的社区矫正人员,生命延续需要持续住院且依赖药物和医疗辅助器械(如呼吸机等生命维持装置)维持,但在短时期内,社区矫正人员又不会生命终结。这时,对他们适用社区矫正中止程序具有以下意义,一是从人道主义考量。这种情况下,不宜在按照法律法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二是从实践出发,此时的.社区矫正人员自身性命完全依赖住院并且依靠药物和医疗器械维持更遑论做出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行为。此时若仍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进行矫正,则显得执法者过于呆板。司法行政机关需要和社区矫正人员所处医院保持密切联系,如病人病情出现好转乃至最终康复出院,则社区矫正恢复;如病人病情出现恶化并最终死亡,则社区矫正终止。
4、其他适用社区矫正中止程序之情形。例如,社区矫正人员逃避、脱离监管,实际上司法行政机关已无法对其实施社区矫正措施,应当中止社区矫正,随即启动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
四、社区矫正执行中止程序之完善
社区矫正执行中止程序之完善应建立一整套制度,包括规定中止适用情形、中止程序启动制度、中止程序内容和中止程序结束等。
1、社区矫正中止程序适用的情形。社区矫正中止程序完善首先应明确适用中止的情形。笔者认为,应当将被治安拘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病危的社区矫正人员纳入社区矫正中止程序。具体理由本文第三部分已详述。
2、社区矫正中止程序之启动。这里包括谁提请、谁批准、谁复核等一系列的问题。社区矫正中止提请应当是依职权的,即仅有基层司法所可以向县(区)级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对社区矫正人员适用社区矫正中止程序,县(区)级司法局负责审核并上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决定是否启动中止程序。如启动中止程序,县(区)司法局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做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并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备案。
3、社区矫正中止程序的内容。笔者认为,社区矫正中止程序应包括:封存工作档案、停止社区矫正内网系统相关操作、停止电话和当面汇报、停止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停止手机定位等;
4、社区矫正中止程序完结。如前所述,社区矫正中止程序具有暂时性、不确定性的特点,也即当中止情形消失后,社区矫正中止程序将完结。完结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出现不同的结果。
一是中止后,社区矫正终止。如:
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社区矫正人员,经过检察机关起诉、人民法院判决,被绳之以法,接受监禁刑罚;
②社区矫正人员医治无效死亡;
③脱逃的社区矫正人员被抓捕、被收监等。
二是中止后,社区矫正恢复。如:
①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解除犯罪嫌疑、检察机关免于起诉、人民法院裁定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社区矫正人员经医治康复出院。
以上两种情况,社区矫正人员最终都会重返社会。当其重返社会之时,如社区矫正期限仍未届满,则按照刑法、刑诉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仍要对其实施社区矫正,即恢复实施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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