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调研任务的书面表达,是执行一项计划的文字参考,一篇出色的调研报告不是凭着经验就写出来的,是需要在实事求是的调研基础中完成的,下面是写作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劳务站调研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
劳务站调研报告篇1
xx乡是半浅半脑地区,乡镇企业发展较为缓慢,随着近几年劳动力转移的热潮掀起,我乡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日趋增多,但如何实现农村青年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让他们尽快增收致富,已越来越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我们发现农村劳务输出已形成了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积累返乡创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劳务输出的基本情况
1、劳务输出发展及现状。我乡劳务输出起步80年代中期,当初输往地区仅限于本省本县威远镇、西宁、海西等地,输出对象主要是头脑灵活的农村青年,从事的工作多数为建筑、服务性质,后期逐渐扩大到纺织、机械、电子等行业,输往地也从本省扩大到广州、深圳、天津、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
2、劳务输出的主要途径。基于目前农村的现状,我乡劳务输出有两类途径,即有序输出和无序流动。其中有序输出包括劳动就业部门、县、乡政府、团委、妇联等部门的介绍输出;而无序流动则包括亲朋帮带的、自闯天下的输出,这也是目前我乡劳务输出的主渠道。
二、我乡农村青年劳务输出存在的问题
1、择业期望值过高,吃苦耐劳精神不够。我乡农村青年劳动力虽然大部分已外出务工,但仍有一部分保留着靠山吃山、守田为家的陈旧观念,摆脱不了“小农经济”意识的影响;吃苦耐劳精神不够,认为外出务工辛辛苦苦一年也挣不了几块钱,不愿到薪水较低的一些的岗位去就业;而有的通过政府组织外出到企业,刚到企业后,不了解企业的工作制度和工资制度,更不去熟悉掌握工作技能,而是看到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而且工资较低,第二天就走人了。
2、劳动力素质不适应。随着科技的进步,产业加快升级调整,用工单位对员工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完全体力型劳动力市场越来越小。而目前我乡的农村青年劳动力大多是无序流动,他们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没有一技之长,不但外出后工作比较难找,而且找到了工作,薪水也不高,真正地成为了廉价劳动力。
3、信息供求渠道不畅通。目前我乡甚至全县的劳动力市场培育乏力,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仅有的几家职业中介机构也只能停留在小打小闹的水平上,难以形成规模。信息的上传下达没有一个可以全面覆盖的网络,最好的也只不过是利用电视游字广告发布信息,以至于造成有的农村青年想外出没有信息,职介机构有岗位却招不到人的两难境遇。
4、对农村青年创业扶持力度不够。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有相当的一部分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也有了少许的资金积累,但要他们在这样的基础上回乡创办企业或经营,还是存在非常大的难度。虽然县政府、县就业局、团县委、县妇联等组织在信贷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发展、培训、咨询等方面做了一些服务工作,但相对于他们的创业来说作用并不是很大,还需要更多政策上的优惠及扶持。
三、扩大农村劳务输出的建议和对策
劳务输出从浅的层面上看只是劳动力的转移,但更深入去研究则是一项经济,是劳务产业的优化和升级。xx乡作为互助县欠发达地区,要加快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扩大劳务输出就是一条捷径。扩大农村劳务输出,使其形成劳务经济,长远有效地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必须从以下几个层面切实给予加强:
1、加强宣传力度,切实转变观念。要扩大农村劳务输出,进而使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政策上大力扶持,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尽其所能,要在全社会营造“外出务工光荣,劳务输出快富”、“一人打工,致富一家”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农村青年思想解放,观念更新,认识提高,消除顾虑,自觉、主动、勇敢地走出去。同时要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积极鼓励青年务工人员就地创业。
2、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劳务输出者整体素质。动员农民外出务工,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是基础性工作。通过县职校加大职业技能的专业培训,进而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竞争力,作为动员农民外出务工工作水平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来抓,要确立素质第一的观念,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培训”和劳务工自主选择的“自主培训”多样形式,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此外,还可在现有专业培训的基础上,尝试应试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新课题,提高农村劳务输出的成功率和自我创业的水平。
3、加强信息保障,构建服务体系。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规划,建立外出务工需求的信息网络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使用工需求信息能上下畅通。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构建中介服务平台。要拓展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与发达地区的联系和沟通,尽可能地引导农村青年有序输出。
4、加强创新工作载体,形成推动合力。要在原有工作载体的基础上,拓宽思路。可在外出务工较为集中的行业或城市建立协会,便于沟通和掌握信息。要实现各职能部门的资源共享,合理利用,充分发挥作用。如可以更多地发挥职校培训专业针对性强、培训后输出率高的优势,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务输出对象的竞争能力。同时加大培养劳务输出经纪人(带头人)力度,充分发挥能人带动作用,形成整个社会群体共同促进劳务输出工作的合力。
5、输出劳动力,引回创业者。劳务输出不能仅仅停留在输出的层面,我们要从输出开始就为他们返乡创业或异地创业埋下“伏笔”,待条件成熟时给予大力扶持,为他们提供创业平台,从而达到“输出输入”之间的良性互动,以输出带输出,以输出促输入,实现“滚雪球”效应。
6、加强档案管理,强化跟踪服务。要依托劳动管理部门乡、乡两级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力数据库和用工需求网络,规范管理。对已外出务工的农村青年要做好跟踪服务,帮助解决输出人员的实际问题,稳定输出队伍,有条件的还可以在输出地建立相应的组织,互相帮扶,增强凝聚力。此外,我们还应成立劳务输出的维权组织,切实保障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当好“后台”,撑好腰,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就业。
劳务站调研报告篇2
一、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
据调查,xx市现有人口xx万人,其中,农村人口xx万人,是全省名副其实的农业县级大市之一。其中,农村劳动力xx万,占全市农村人口的xx%。城镇劳动力xx万人,占城区人口的xx%。我市城乡劳动力需要就业或转移就业的存量xx万人,这xx万人当中大部分是农村劳动力,35岁以下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都外出打工,35岁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一部分靠进城当季节性临时工,一部分在家务农,真正可利用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少。据初步调查,全市劳动力供给总量达xx多人,其中,新长劳动力xx多人,城镇xx多人(含大、中专xx人,职校、高、初中xx人),农村xx多人,复转军人xx多人,有就业愿望的城镇其他人员xx多人。据统计每年企业用工将在xx人以上。从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情况看,近年来为保障用工单位招聘和求职者充分就业,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时期,开办多种形式的劳动力市场洽谈会,除中心市场常年开办外,每年春节后还组织外来劳动力专项洽谈会4-6次,开办企业用工大型洽谈会、失业职工再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农村劳动力专项劳务市场等劳动力市场xx多次,市场成交近xx人。
从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情况看,“有岗无人,有人无岗”结构性失业问题较为突出。企业用工仍缺口较大,每年约xx万人左右。目前,劳动力短缺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企业,部分企业表现在设备闲置,大宗订单不敢接,给我市的经济带来一定的影响。劳动力短缺主要集中在服装加工、水产加工、塑料加工、建筑业、机械制造的铸造工等行业。缺口较大的企业有晟鼎服饰、绮丽制衣、永丰塑料、鸿源台钳、汤姆水产、北海食品、东天革皮革等企业,用工缺口大约xx多人。
二、外来务工人员分布及管理情况
截止到8月底,有外来人员xx万人,其中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管理范围的有xx万人,主要集中服装及工艺品加工xx人、建筑装饰xx人、商品零售批发业xx人、水产加工xx人、机械制造业xx人、石材加工xx人,其他行业xx人。
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定,凡是外来务工人员到市打工,必须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登记证》和其他有效证件,到我市劳动力市场办理求职登记,劳动力市场为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发放《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监督用工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放率达到xx%,签订《劳动合同》率xx%以上。同时,充分发挥镇街、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搞好外来务工人员的调查摸底,加强动态管理,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跟踪服务。
同时,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有关部门出台了xx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部门职责分工》、《xx市农民工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筹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定期研究农民工工作,以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
三、对口援助西部就业情况
xx年,为响应省委省政府“西输东接”工程号召,援助省西部地区就业,满足市部分企业用工需求,市劳动就业办公室组织部分企业,在定陶和单县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全市xx家企业参加招聘会,主要招聘机械制造、缝纫、水产养殖加工、服务员、建筑工人等,提供招聘岗位xx多个。两地共招聘工人xx人。此次“西输东接”招聘工作,不论是参加企业、招聘岗位和人数,还是招聘成交人数,都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烟台市下达的任务,招聘后组织运输人数列xx市各县市区第一位。
xx年以来,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嘉祥县的对口援助工作,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劳动力输入方案。我局主要负责人在市五大班子领导带领下,赴嘉祥县进行了帮扶对接,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我市绮丽制衣公司、晟鼎服饰公司、东天革制品有限公司、忠耀机械公司、鸿源台钳公司、开发建设总公司等6家企业,提供用工岗位xx个,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达成了用工协议,
并在嘉祥县设立了工作站。先后从嘉祥县收进农民工xx多人。
四、影响劳动务输出地区与输入地区对接的因素
一、是劳动者择业观念陈旧,有岗不上的“结构性”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xx年以来,在西部地区举办企业用工专项招聘洽谈会,将用工岗位直接送到西部地区农民家门口。招聘岗位3000多个,但招聘会市场成交率不高,最低只有几个人。成交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不愿离土离家的传统思想,不愿外出创业。
二、是岗位适应性差。大多数企业反映农村年轻劳动力、职校毕业生吃苦耐劳精神和敬业精神差。有尽管学历较高,但动手能力较差、体质差,不能胜任机械、服装行业由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工作。
三、是企业用工不规范。企业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改善工作环境,减少随意拖欠职工工资、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动强度现象。
五、加强劳动务输出地区与输入地区对接的建议
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在促进东西就业交流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通过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了与周边地区的网络互连、信息共享,拓宽了市企业和劳动力的用工、就业区域,促进了劳动力资源充分就业。另一方面,要做好市场就业服务工作。劳动力市场要充分发挥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劳动合同签证等窗口的服务作用,积极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就业服务。搞好信息搜集发布和就业组织指导,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时期,开办多种形式的劳动力市场洽谈会,除中心市场常年开办外,每年春节后还要组织外来劳动力专项洽谈会、企业用工大型洽谈会、农村劳动力专项劳务市场等劳动力市场,使劳动力市场呈现出“有场有市,供求两旺”的大好局面。
二、是要建立引进外地劳动力,弥补企业用工缺口。要搞好与西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对接,加强联系,设立劳务输入工作站,分期分批组织企业到外地招工,以缓解企业用工紧张的局面。
三、是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监控机制。建立起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管理机制,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企业用工特别是使用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签定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数量和发放形式。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发放等为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年检和日常巡查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劳动保障监管机制,及时预防和处理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培训,在西部地区建立培训基地。东部企业要利用西部地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培训力量,开展“定单式”、“定向式”和“储备式”培训,把劳动力输入培训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劳务站调研报告篇3
随着我国用工形式的不断变革,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发展迅速、潜力巨大。劳务派遣对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满足企业不同类型人员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了解我市劳务派遣现状,更好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切身利益,促进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我们对我市的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对我市4家从事劳务派遣的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到涉及派遣的职工1307人,其中农民工954人,单位全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此尚未出拖欠工资及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
我市属农业大市,随着近几年的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多,出现了大量无技能特长的农村劳动者,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以及南方用工需求量的增加,农村劳动者大量转移,这位发展劳务派遣行业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
二、存在问题
由于劳务派遣缺乏正规化管理,因此在实际运营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1、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工往往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其工作环境不及正式职工,而且报酬待遇低。绝大多数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比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低很多。还有一些企业,为了提高编内职工的工资待遇,也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待遇低,而且还可列入企业成本,编内职工特别是领导层的福利待遇就上去了。
2、福利待遇低,工资增长慢。劳务派遣工的各项福利是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的,因此许多劳务派遣公司都以最低标准来给职工发放福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存在较大差异。在企业效益好时,企业正式职工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或其它方式来要求增加工资,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派遣公司来发放的,他们的工资增长由派遣公司来决定,因此派遣工对此没有发言权。
3、自身维权难。由于劳务派遣大都属于异地用工,劳动合同签在本地,而工作地点在外地,当发生侵害自身权益的事件时,由于区域性限制,派遣工很难维权。例如比较普遍的工伤纠纷,很多派遣公司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派往发达地区工作,就能够达到节省用工成本的目的,而两地工伤赔偿标准的不同,造成派遣工权益受到侵害。
三、几点建议
1、加强法制建设,制定配套政策。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针对劳务派遣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配套政策,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的相关法规政策与法律条例的衔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区域差别问题。
2、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执法监察。要有效强化法律的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法规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有力的保障广大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创新工作方式,加大组建力度,把广大劳务派遣工组织到用工单位工会中来,组织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切实维护好劳务派遣工的民主政治、劳动经济等切身权益,为构建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关系做出积极贡献。
劳务站调研报告篇4
劳务派遣是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开办的一种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劳务派遣对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满足企业不同类型人员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解我区劳务派遣行业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管理,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笔者对我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区工商分局统计,我区目前共有劳务派遣单位18家。主要从事冶金、物流、制造等行业。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我区劳务派遣行业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作基础较好。调研的5家从事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中,涉及职工1107人,其中农民工644人,单位全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参保总人数为1107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678人、参加失业保险622人、参加工伤保险1100人、参加医疗保险618人、参加生育保险618人,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均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无拖欠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 (二)市场前景广阔。江津是一个伴随着新重庆“一圈两翼”战略迎来再次发展城市。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千亿工作强区”目标,随着这几年三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一批新项目、大项目相继上马并开始投产,为劳务派遣提供了广阔的用工市场。
(三)发展潜力较大。我区劳动力市场资源充足,以前的国有企业较多,工业基础较好,企业改制后,大量的具有一定职业技能的企业下岗职工在家待业;随着新型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的富余动力向就近城市转移,这为发展劳务派遣行业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劳务派遣行业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取得较快发展,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维权存在缺陷。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劳务派遣的都是一些原则性的条款,在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详细范围,对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没有具体约束措施。
(二)经济权利难以保障。一是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一些单位部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混岗上班,派遣工的工资明显低于正式员工。据了解,劳务派遣工与同工种、同岗位的正式员工相比,收入水平差距一般在1倍以上,有的甚至有几倍的差距。二是保险福利待遇低。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费是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的,并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劳务派遣公司一般按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缴纳。三是工资增长难。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时,正式职工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或其他方式增加工资,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的一部分,他们的工资增长要按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协商而定,劳务派遣工对此根本没有发言权。四是“假派遣”侵权行为严重。一些企业和单位为了避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将本企业的职工转签到劳务派遣公司,实现员工向劳务派遣工的“置换”,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民主权利无法实现。由于被认为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几乎所有的被派遣劳动者本应享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加工会组织及会员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权利都难以实现。即使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会,其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也有一定困难,因为所有涉及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的问题都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务协商决定的,用人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不便于与用人单位研究制定或协商决定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四)准入审批不够规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只需50万的注册资金。但法律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资质却缺乏统一标准,与之相配套的监管制度也很不完善。有的劳务公司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就能开业,还有部分派遣公司甚至根本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如此宽松的准入和监管环境使得劳务派遣公司抗风险能力较低,根本无法承担兑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种种责任。现行的劳务派遣审批职能不统一,不仅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审批,工商部门也可以,造成审批不规范,监管难以到位
三、对策建议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在我市有着极大的市场潜力和实际需求。因此,对以上分析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从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工会作用,严格准入审核等方面入手,加强劳务派遣规范运作,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法制建设,制定配套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劳务派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劳务派遣的一些特殊法律问题的衔接做出明确规定,细化使用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的范围,明确劳务派遣企业和用人单位在保障派遣工各项权益中各自的职责以及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程序,制定适合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在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同对待的条款,在法律制度上为派遣劳动者维权提供保障。
(二)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机制,严格禁止企业将原有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执法监察,重点监督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及履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情况,用工单位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情况,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还应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建立相应的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不符合要求、违法经营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三)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组建工作力度,把广大劳务派遣工组织到用工单位工会中来,建立派遣工代表分团或小组,让其代表派遣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切实维护好劳务派遣工的民主政治、劳动经济等切身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把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立法思想落到实处。
(四)实行归口管理,严格准入审核。将劳务派遣申报审批职能归口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务派遣企业准入机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派遣单位的申请、许可及审查,提高劳务派遣企业履职能力。
劳务站调研报告篇5
20xx年4月,我们组成调研组,开展“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课题调研,对天津市、青岛市、大连市等地区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汇报,查看了有关的地方法规及文件资料,实地考察了劳务交易场所和施工现场,召开了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参加的三个专题座谈会,40多家企业参加了讨论。
天津市是典型的劳务输入地区。全市25万人的农民工,基本属外来队伍,成建制进入本市的企业122家,具备劳务资质,本地劳务企业190家,全市总计312家,占全市劳务总量的60%;
山东省既是劳务输出的大省,也是劳务输入的集中地。截至20xx年底,山东省劳务分包制度的大框架已初步建立,已成立1169家劳务分包企业,吸纳农民工14.1万人,占建筑劳务人员总量的5.8%;在青岛市,已经建立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劳务分包企业379家,有90%的农民工已经被企业吸纳。
大连市属于劳务输入地区。全市有28万外来的农民工,大多数农民工被总包企业直接雇用或通过“包工头”雇用;现有200家劳务分包企业。
一、调研地区基本情况
调研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立规范劳务交易场所的,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坚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
天津市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分包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工程分包行为,对外地进津企业进行严格的备案管理,规范劳务市场用工行为,查处无资质队伍私招乱雇和违法承揽工程行为等。同时,筹备成立“建筑企业劳务派遣中心”,并要求各省驻津建管处也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派遣中心,和区县劳务派遣中心,将全市建筑业使用的零散农民工进行集中管理,为其监督办理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现阶段天津市已成立百家“派遣中心”,拟20xx年6月低正式运营。
青岛市有专门的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监管机构——建管局。在建管局成立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和计划,并进行贯彻落实,同时负责该项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
大连市建委年内计划建立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个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由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三大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进行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受理劳务企业申办资质并进行初审,对劳务队伍进行日常管理。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全市28万名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结束建筑业的非法“包工头”行为和务工人员随意无序的流动局面。
(二)出台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简化劳务分包资质申办程序。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效率。现阶段,本市注册劳务分包企业已有379家,有90%的农民工被劳务企业吸纳。
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狠抓合同签订率。青岛市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和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全市规范用工行为大检查,狠抓落实,现阶段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已达90%。
严格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禁止无资质“包工头”承揽工程。青岛市规定凡在青注册和施工的企业,必须用有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队伍,严厉打击“包工头”承揽工程,有力的杜绝了“包工头”非法承揽工程和“挂靠”现象。
制定劳务人工费指导价,定期公布,指导市场。青岛市积极维护劳务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制定并公布了劳务分包企业人工费指导价,作为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参考,受到劳务企业的广泛欢迎。
主动向社会推荐劳务企业,帮助劳务企业创建品牌。青岛市,积极培育骨干劳务分包企业,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壮大,筛选部分用工规范、管理到位、质量安全好、专业特色较强的劳务企业,通过宣传册等形式向全行业、全社会推介。创立“农民工夜校”,定期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教师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了农民工自身素质和维权意识。
天津市实行联动措施,规范劳务市场。强制实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每月支付不低于53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结算并全额支付剩余报酬;制定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示本》,保证农民工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企业可办理年度备案。
下发劳务资质审批权,推进建立劳务基地。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调动区、县的积极性,鼓励根据本地实际发展劳务企业。从20xx年下半年发文至今,已建立劳务企业200多家。20xx年计划在新增100家,再通过5年的发展,至20xx年达到1000家,使大连建筑业从整体上达到结构和谐;开展农民工培训,20xx年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纳入日程,政府专项拨款20xx万元,对本地区8万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计划建立金州区、庄河市、瓦房店等劳务基地村镇,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农民进行培训,形成一批模板作业村、抹灰作业镇、砌筑专业乡等。
(三)规范市场监管,狠抓劳务备案。
天津市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与地税局联合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税务专用发票等手段,使进津劳务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全面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使用未备案和无资质劳务分包队伍的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的行为,不签订劳务合同、阴阳合同和不按期结算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控制了“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行为。
青岛市建立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20xx年7月起,青岛市所有在建工程,建立了闵路电视监控系统,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不到现场,就可以及时监督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有关情况。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
发放宣传材料。青岛市印制了20万套《致广大来青务工朋友的一封信》、《建筑工人手册》,春节后在外来农民工集中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发放,3月份开始在已开工的施工现场发放,基本做到每位农民工人手一册。并要求所有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公布维权公开电话和有资质建筑劳务企业名单。来青岛的外来农民工,根据《手册》可及时,合法就业。
天津和大连市也充分利用传媒途径,对来本地的农民工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
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定期执法大检查。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近几年,青岛市每年组织1-2次“两个规范”大检查,主要针对劳务分包资质管理情况、现场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两个规范”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全市通报批评外,还做到“四个结合”:与市场信用考评结合、与资质管理相结合、与招标投标相结合、与各项先进评选相结合。
二、调研地区完善劳务分包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实施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20xx年年初,天津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专用发票手段使进津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有效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存在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行外地进津企业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20xx年天津实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办理进津备案手续。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年度备案,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全年承揽本市工程和签订合同,对人员全部实行身份管理,进津务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卡。
(三)简化劳务企业申办资质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随来随办,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效率。
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四)探索创建建筑劳务市场。天津、大连市探索创办建筑劳务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和就业培训服务,对本地区零散用工及劳务企业进行有序管理。
(五)、严格规范劳务分包招投标,禁止无资质的“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青岛市明确规定:凡10层(含)以上高层住宅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建筑的劳务分包,实行进场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任务。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投资的工程,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三、今后的建议
(一)应采取多种措施在政策上培育和扶植劳务企业的发展,如通过清欠农民工工资、发布劳动指导价、禁止“包工头”承揽工程、简化资质审批程序等手段和形式,创造有利于劳务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执法检查,对于不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规范劳务用工行为,鼓励包工头建立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工程施工。
(三)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交易行为的监督制度。可通过劳务合同备案制、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
(四)切实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力度,降低培训、发证等费用,给予专项培训资金的支持。
劳务站调研报告篇6
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劳务派遣是我国人力资源市场根据社会需求开办的一种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劳务派遣对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满足企业不同类型人员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解我区劳务派遣行业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管理,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笔者对我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区工商分局统计,我区目前共有劳务派遣单位18家。主要从事冶金、物流、制造等行业。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我区劳务派遣行业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工作基础较好。调研的5家从事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中,涉及职工1107人,其中农民工644人,单位全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参保总人数为1107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678人、参加失业保险622人、参加工伤保险1100人、参加医疗保险618人、参加生育保险618人,解决、终止劳动合同均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无拖欠工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发生。
(二)市场前景广阔。江津是一个伴随着新重庆“一圈两翼”战略迎来再次发展城市。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千亿工作强区”目标,随着这几年三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一批新项目、大项目相继上马并开始投产,为劳务派遣提供了广阔的用工市场。
(三)发展潜力较大。我区劳动力市场资源充足,以前的国有企业较多,工业基础较好,企业改制后,大量的具有一定职业技能的企业下岗职工在家待业;随着新型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大量的富余动力向就近城市转移,这为发展劳务派遣行业提供了巨大的人力资源。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劳务派遣行业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取得较快发展,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维权存在缺陷。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劳务派遣的都是一些原则性的条款,在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详细范围,对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没有具体约束措施。
(二)经济权利难以保障。一是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一些单位部分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混岗上班,派遣工的工资明显低于正式员工。据了解,劳务派遣工与同工种、同岗位的正式员工相比,收入水平差距一般在1倍以上,有的甚至有几倍的差距。二是保险福利待遇低。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费是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的,并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劳务派遣公司一般按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缴纳。三是工资增长难。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时,正式职工可以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或其他方式增加工资,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的一部分,他们的工资增长要按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协商而定,劳务派遣工对此根本没有发言权。四是“假派遣”侵权行为严重。一些企业和单位为了避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将本企业的职工转签到劳务派遣公司,实现员工向劳务派遣工的“置换”,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民主权利无法实现。由于被认为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几乎所有的被派遣劳动者本应享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加工会组织及会员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权利都难以实现。即使在用人单位参加工会,其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也有一定困难,因为所有涉及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的问题都是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通过劳务协商决定的,用人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不便于与用人单位研究制定或协商决定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四)准入审批不够规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成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只需50万的注册资金。但法律对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资质却缺乏统一标准,与之相配套的监管制度也很不完善。有的劳务公司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就能开业,还有部分派遣公司甚至根本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如此宽松的准入和监管环境使得劳务派遣公司抗风险能力较低,根本无法承担兑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种种责任。现行的劳务派遣审批职能不统一,不仅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审批,工商部门也可以,造成审批不规范,监管难以到位
三、对策建议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在我市有着极大的市场潜力和实际需求。因此,对以上分析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从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工会作用,严格准入审核等方面入手,加强劳务派遣规范运作,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法制建设,制定配套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劳务派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框架下,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劳务派遣的一些特殊法律问题的衔接做出明确规定,细化使用劳务派遣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的范围,明确劳务派遣企业和用人单位在保障派遣工各项权益中各自的职责以及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程序,制定适合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在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与企业正式员工相同对待的条款,在法律制度上为派遣劳动者维权提供保障。
(二)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机制,严格禁止企业将原有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工。要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执法监察,重点监督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及履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情况,用工单位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情况,严肃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还应对现有劳务派遣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建立相应的诚信等级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不符合要求、违法经营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三)发挥工会作用,保障民主权利。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组建工作力度,把广大劳务派遣工组织到用工单位工会中来,建立派遣工代表分团或小组,让其代表派遣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活动,切实维护好劳务派遣工的民主政治、劳动经济等切身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健康有序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把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立法思想落到实处。
(四)实行归口管理,严格准入审核。将劳务派遣申报审批职能归口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务派遣企业准入机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派遣单位的申请、许可及审查,提高劳务派遣企业履职能力。
劳务站调研报告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