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读者提供客观、全面的信息,以便做出理性的决策,调查报告应当在具体的研究框架内进行阐述和解释,以下是写作模板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8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1
xx县农民现金收入一季度实现了双增,尤其是农户财产性收入实现了大幅度增加。据110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xx县一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714元,较去年2427元,增加287元,增长11.8%;农民人均现金支出xx元,同比增加396元,增长24.7%。尤其是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61.9%,是历年来增幅最快的一次。
1、工资性收入增幅放缓。20xx年一季度,xx县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844元,同比增加96元,增长12.7%,增幅回落4.6个百分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幅度减缓。其中:外出打工收入人均仅增加3元,增长1.9%。通过农户记帐资料结合农民工检测调查,以及深入走访调查户得知,增幅减缓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从事了其他行业,例如:尹家调查点的大部分女劳动力,有着去淄博周村纺织厂打工的习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效益下降工资降低,返乡农民工有的从事服装生意、有的从事人寿保险,还有的直接在家从事家务;二是县域内的几个大型的企业集团,延长了春节假期的时间,工人的生产时间减少,收入也就随之下降。因此,金融危机是直接导致农民工收入下降的最根本原因。
2、一产业现金收支有较大增长。调查数据表明一季度,农民从第一产业得到的现金收入111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2元,增长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春节期间,农户用于生活消费的开支与春耕备播的支出加大,促使农民出售农产品的数量增加,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售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人均增加44.7公斤、31.7公斤、3.1公斤,增长107.4%、36.9%、31.4%;虽然价格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9%、15.4%、24.9%;但是,由于出售数量的绝对增长,还是拉动了农民一产现金收入的增加。同时,农户用于农业生产支出人均达到433元,同比增加88元,增长25.3%,由于农业各种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拉动了增幅比上年增加7.7个百分点,从增长幅度对比分析,基本实现了收支同步增加,支出增长过快、符合当前全县农业发展的大趋势。
3、农户家庭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二产业现金收入大幅度下滑。随着金融危机对企业影响面的不断扩大,导致了家庭小型企业惨淡经营、举步维艰的局面。从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得知,全县110个调查户中,有1户常年经销木材、1户从事面粉加工的工商户,因为今年经济效益急剧下滑的原因,转行出去打工或者从事了三产行业。调查资料表明一季度,家庭经营第二产业的现金收入人均212元,较去年同期的252元,下降了40元,减少15.9%,增幅较去年同期回落3.7个百分点,是近几年来减少幅度最大的时期,与全县的工业发展大趋势相符合。
4、三产业受二产业的影响,首次出现下降。一季度,由于受全县工业生产严重下滑形势的影响,三产业的增长历年来首次出现了收入下降局面。调查数据表明,前三个月,农民人均三产业收入达到181元,较去年同期的209元,下降了28元,减幅13.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工业发展不景气的影响,企业物流效益下降,导致了交通运输邮电业人均收入下降39元,减幅31.8%;二是企业的效益降低,工人的工资收入减少,大量外地务工人员回乡,影响了批零贸易餐饮业人均减少10元,减幅29.6%。此外,个别三产经营农户的转行也是导致收入下降的原因之一。
5、非生产性收入大幅度提高,带动农民现金收入增加。近几年,农户从占有财产带来的收益不断增加,尤其是出让土地带来的各种补偿,随着粮食价格的上涨而增加;其次,由于农户在外人口的独立生活,农村人口的逐步老龄化,离退休、养老金、赡养费等标准提高,拉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逐年增长。调查资料显示:xx县一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达到24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3元,增长61.9%,导致本季度增长幅度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后芽村调查点的大部分农户,20xx年下半年,耕地被企业占用,春节前企业按照吨粮,结合当时的市场粮食价格把补偿及时兑现给农户,带来了人均土地征用补偿收入达到224元,增加93元,增长71.3%;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12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5元,增长39.7%,主要是退休金与农村赡养费增长的拉动。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失地农户的收入要大大高于农业户,一方面是打工人数多,打工收入高;二是从事二三产业的户数多,收入高;三是没有农业收入也没有农业投入,但是非农业的收入高,尤其是财产性收入高。
6、期内农户现金支出大幅度增加。xx县一季度,农户用于农业生产的费用、扩大二三生产规模、购建生活用房的支出加大,分别达到了人均366元、61元、440元,同比增加34元、23元、368元,分别增长25.3%、58.8%、五倍多。其中,由于农户直接购买商品房以及房屋装修支出的剧增,拉动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449元,同比增加305元,增长了26.7%。
通过以上数据的对比分析不难看出,xx县一季度,农民现金收入的增加,主要是农户出售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农户占地补偿增加的拉动,二者带动了一季度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78.4%。然而,这不是真正意义上拉动农民增收的方向,其一是虽然农产品价格下降,但是出售量增加不合理,不是真正的农民增收,只能视为生产、生活需要;其二是土地占用补偿的增长,只是偶然之下的必然,从全年来看不会对农民增收拉动太大。因此,要理性的分析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真正原因,正确把握农民增收的渠道,充分认识到现金收入增长之下掩盖的问题:一是工人的月收入已经明显下降;二是新的就业岗位虽然增加,但是进厂的门槛提高,对年龄、性别、学历有了新要求,相对限制了农村“40-50”劳动力的转移力度;三是房地产行业进入低谷,农民工灵活就业者的门路变窄;四是资金缺乏,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起步阶段更加困难。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2
农民工子女城市入学状况调查报告
院系:计算机工程学院
班级:12计4 学号: 姓名:滕静
前言:家现有子女读书的还面临着高昂的学费问题,特别那些没有打工的农民,他们年收
就3000-4000元,而子女的学费往往会花掉所有钱,并且还会使他们欠下一笔债务,幸好党中央下达了关于九年义务教育免除学费的通知,这使得小学、初中孩子的学费问题一下子就减轻了,但居高不下的高中、大学费用以及民工子女在外省读书所谓的“见校费”等不合理费用依然困饶着农民,甚至有些子女考上重点高中、大学,却因为家里交不起学费被迫外出打工。在调查中听闻农民工述说这些时我暗自掉泪,我庆幸自己今天能够舒服的坐在教室里学习,这使得我感到更要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2014年7月10日至13日,我和朋友在家附近的一些农村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分析。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正文:
一、活动内容:
随着仪征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农民工子女在千灯的数量迅速增长,仪征5所中小学、4所幼儿园共有学生6000余名,其中农民工子女占比超过70%,学生人数仍以每年近8%的规模递增。在走访的过程中,还从中了解到从去年4月开始,市住建局团委的志愿者结对仪征实验小学的民工子女,先后为孩子们送上300本课外读物和价值3000元的体育用品,平常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孩子们的课余生活。这只是仪征各级团组织关爱民工子女的一个缩影。父母在仪征忙于生计,这些孩子更需要社会关怀,仪征团组织充分调研,多方挖掘资源,创新组建“青年文明号”、团队组织、志愿者组织三大结对帮扶团队,突出互动活动、组织覆盖、节日服务等举措,营造出浓厚的关爱外来务工者子女的氛围。去年以来,团市委充分发挥全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引入文明号集体结对外来务工者子女制度,50多家青年文明号结对民工子弟学校,利用“六一”、暑假等节假日契机,组织开展法制宣讲、自护教育等系列活动,并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们送上爱心包裹,帮助千名学生实现小心愿。
仪征青年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站点广、人员多、服务全的优势,通过组建助学志愿者队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学习上的帮助。月塘镇赵桥村团支部的大学生助学志愿服务队利用空余时间,根据各自的专业和所长,分工协作为村里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辅导功课;针对外来务工者子女普遍缺乏心理关爱、疏导的现状,团市委以青少年维权热线为平台,长期为外来务工者子女开通心灵呵护咨询渠道,今年以来解决心理健康咨询问题283个。团市委、市少工委以少先队组织为活动抓手,组织了“心手相牵·阳光成长”少先队爱心结对系列活动,通过主题队日、爱心捐赠、图书漂流、文艺演出、学业辅导等途径,积极在孩子当中、社会上弘扬关心他人和团结友爱的风气。少先队组织还为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和其他学校的学生搭建友谊的桥梁,长期开展互赠贺卡和联系卡活动,让孩子们在鼓励中坚定信心,在交流中共勉成长。
二、调查结果:
(一)、对农民工家长方面调查结果
1、农民工家庭经济状况相对弱势。从26名被访者情况看,农民工工作时间长、收入不高,日工作时间都超过8小时。年收入在元以下的家庭占到了%。而农民工家庭普遍多子女,非独生子女家庭占%。被调查家庭中,%的家庭都是靠租房居住,居住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占%,其中有%的家庭居住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在教育费用方面,%的家庭子女每学期支出在1000元以下,农民工子女教育支出相对城市儿童而言教育费用支出相对不够。
2、农民工家长渴望平等教育。在26名被调查者中,有表示希望“城市孩子和农村孩子都应该受到平等的教育,升学公平对待”,因为公办学校的教育供给量的不足,很多农民工孩子只能就读于民办学校,在小学升初中时,公办学校基于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往往会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民办学校的优秀学生,以保证教育有好的产出,同时为了使资源有最大的产出,他们会以没有指标为由拒收那些学习需要成本很高的学生。
3、农民工家长对子女学习情况基本满意。被访家长对子女在学校学习情况,表示满意的占%,表示基本满意的占%,表示不满意的仅占%。
(二)、对学校方面调查了解的情况
1、公办和民办学校农民工子女人数及其影响。在调查的5所学校中,公办某学校有学生3200人,其中农民工子女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在校学生基本为农民工子女;民办某中学有学生170人,96%的学生是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尽管调查侧重于农民工子女比重较大的公办学校,但是不难看出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所占比例远远小于民办学校。据了解,中心城区的大部分公办中小学校都不愿意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农民工学生家长普遍对自己的孩子能否继续得到良好的初中和高中教育表示担忧。
2、学校反映农民工学生家长思想观念落后。调查表明,大多数学生家长对子女的教育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多数农民工对子女的教育方法陈旧、观念落后,对子女的学习往往责备多,鼓励少,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所以难以收到预想的教育效果。农民工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农民工子女在学习心理上存在一定问题。
3、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差、转学频率高影响教学。在调查的26个农民工家庭中发现,%的家庭孩子不到6岁就已经上学,基本未接受正规学前教育。而这26个家庭中,有%的家庭的孩子都转过学,其中转学2次以上的就占了%,这与在学校了解的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差、难于管理相符。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很多家庭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4、农民工子女在校心理状态不平衡。在孩子的身心发展方面,由于城乡之间的差异,使得农民工子女在学校的心理压力大。调查中发现,在农民工子女比例较小的公办学校,与城里孩子相比,他们显得成熟、自卑、失落。特别是在年龄稍大的农民工子女中,表现尤为突出。
三、对策思考:
(一)财政体制的调整,从中央到地方共同消灭“财政真空”的现象。
从本质上来看,义务教育是一种公共物品,更准确的说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因 此政府应当是承担义务教育费用的主体。财政上的支持是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义 务教育问题的坚强而又有力的保证。中央政府应认真履行其职能,合理安排公共 支出,扩大其对该问题转移支付的力度,在制定政策时要把握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在给地方政府下放事权的同时也要给予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权。在地方政府方面, 将其纳入输入地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将进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财政预算, 消灭财政真空的现象,在财政给以保障。(二)打破城乡二元分化,使地方政府财政竞争规范,消除对农民 工的不公平的待遇。打破城乡二元分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首先要取消户籍制度,然后社会保障 制度,住房制度等配套制度等也随之改革。消除了城乡二元分化,农民工作为劳动 力因素自由流动,从而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的财政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为 城市创造税收,城市就要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哪个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务比较完 善,农民工就会被吸引到该城市,充分发挥“用脚投票”的影响力。城市为了吸引 农民工,就会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当然也包括其子女的义务教育。这是一个长期 的过程,不仅是一个制度改革,政策转变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观念的转变过程, 需要从政府到社会各界的努力,从学者官员到普通百姓的共同思考与行动。
(三)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创新
必须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专设条款填补有关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空白。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政府主导地位与责任,在法律制度上确保包括所有社 会成员平等接受一种统一标准的义务教育。同时,义务教育法不能只是公立义务 教育保障法,也应该是民办义务教育保障法。从 2003 年 9 月实施的《民办教育促 进法》第二条把民办教育定义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 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 ,显然把以义务教育作 为主要内容与任务的民工子弟学校列入民办学校范围之内,这样就把义务教育的 投入责任推向了社会,在事实上把它排除在制度之外,造成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称, 而与当今的义务教育理念相悖。
结束语:
在暑假期间,走访了仪征多家幼儿园、小学等,进行调查了解。并且也走访了市住建局团委,由志愿者作为一个侧面,了解我市在社会保障上的付出与努力。通过走访多家学校,完成了各项调查,对此次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完成了此次调查报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必须认真对待,主动出击,积极而为,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给每个农民工子女提供应有而平等的教育,使他们得以健康茁壮成长。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3
一、前言
农村问题是我国的发展和建设中最基本的问题,“没有农村的法治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农村的法治化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环节。而农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又是实现农村法治化的关键和核心,没有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现代法律意识的支持,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农村法治化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法治化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的说来,现状还不尽人意,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的状况并不令人乐观。
二、基层农民的法治基本情况
(一)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河口村的一位陈姓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54岁,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对于这种农民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区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即使不是很深已经很不错。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农村人基本是不知道多少法律的,只是通过电视,或者一些法律宣传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
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种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一个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大坪村村民,其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的。据说,一些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是和行为人私下协商给点钱了事的。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在法庭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的,听法庭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7%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居民。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
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农民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
三、原因简析
(一)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
(二)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基层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造成不良的影响。
(三)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们对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事,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四、相关对策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发展,提高农民法制意识。政府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使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然后,应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提高办案能力。
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其次,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
在法律意识还很淡薄的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养成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只有农民具备了应有的法律意识,也只有农村实现了法治,我国才能真正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4
摘要:农民工是指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批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厂成为工人的农民。他们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建筑业和第三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有的则长年在城里打工,作为谋生的手段。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他们的就业状况以及生存环境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工时超长、正常权益得不到保障、务工环境恶劣等有待解决。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生存解决
正文:
尽管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户籍的问题以及他们自身的特点,使他们不能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城市的公共福利待遇和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资源。他们经常在恶劣的条件下超时加班却不能及时拿到;他们的小孩在这里上学,但因为当地户籍和学籍不能在这里考试;他们受了工伤,工伤无人来付…农民工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
在寒假期间,我对合肥经济开发区滨湖新区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进行了调查,主要采取与他们进行交谈的形式。由于爸爸及几个安庆岳西老乡都属于这个工作团体,我得以在此停留两天,有机会走进他们的生活。考虑到他们不愿意或是不会填写调查问卷这一情况,于是,我采取在收工后与他们闲谈的形式。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与工作情况、收入与求职情况、社会保障和维权意识、个人愿望和今后打算四个方面。调查如下:
(一)工作状况
1.和我爸爸一样,大多数农民工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2.他们工资的支付情况是,在一个单元的工程结束时至少支付总工资的70%,年终结账时支付所有工资。3.他们平时都没有假期的,平均工时12小时,有时为了赶工而超长加班。4.技术工(在他们说来叫大工)的平均工资1500至1800,普通工(在他们说来叫小工,包括女工,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没有技术的男工)的平均工资1000至1200。5.据他们说,在服装、鞋类、玩具这些行业的农民工有一定的培训,而建筑业的技能培训几乎没有。6.大多数人对这份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
(二)生活状况
1.衣:通常是沾满泥土,不注意还以为是从山洞里钻出来的穴居人,由于干的是最差,最累,最脏的活,不可能总是穿得很干净,且衣服和鞋磨损特别严重;当我提及别人低价收购我们的军装时,他们一脸的惋惜,埋怨我没有告诉他们,说这会让他们省去不少的钱。2.食:吃的是青菜和一些廉价的猪肉,我第一次看到叔叔竟然会因为涨了1毛钱而放弃买萝卜,他说,人多所以每次买菜都是十几斤,一毛钱积累起来也是不小的数目;他们这个团体内的8个人轮流做饭,平均每人每天的伙食费在八元以内。他们每人都只有自己的一副碗筷,第一天晚上我吃饭的时候找不到碗,只好用我爸爸的铁茶杯。3.住:在房子开始建的时候,都是搭建一些简单的帐篷,从第2层到封顶的这段时间里都住在2楼,没有窗户没有门,就用一些木板胡乱钉在一起,卫生间就别提了。4.行:几乎没有私人的交通工具除了自己的一双腿。5.闲暇的时间,他们也有自己的一些娱乐,比如说买2张彩票盼着中大奖。
(三)存在的问题
1.有很多时候在一个单元结束时,并不能拿到工资的70%,年终结账也不容易,需要在那里等几天,即不能及时拿到工资;且工资比较低。2.他们的生活条件简陋,卫生质量差到不必说。3.有调查显示农民工子女城里读书年均学费支出2450元,他们的孩子入学等存在一系列不平等的待遇,当谈到他们的愿望时,都是希望子女在身边同时也能接受比较好的教育。4.他们的安全保险并不齐全,且维权意识很低,少部分人连合肥农民工维权热线是多少都不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清楚仲裁诉讼、工会调解这些机构。我叔叔因工伤被迫停工半个月,误工费最终没能要回来,他们只说程序太麻烦,要等的时间太长。5.金融风暴的影响,使得当前农民工就业仍然存在一定的压力,有些技术较低的农民工被迫另找工作。6.大多数人资金及自身能力不足导致返乡创业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对未来很迷茫。
(四)解决办法:
首先,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最大的障碍就是城乡户籍壁垒,由此造成住房、医保、最低生活保障、孩子入学等一系列不平等的待遇。所以只有让他们的户口落到这座城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希望政府出台更多更有效的政策,确实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再者,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例如加强农民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教育等。最后,希望城市及社会能给与农民工更多的关怀。
结论: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我更深入的了解了农民工的现状,他们的人生安全没有保障,生活质量差,子女受教育情况糟糕,工资待遇低,工资拖欠问题仍然存在,政府的相关政策滞后等。这些情况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然后努力改善农民工的现状。试想,只有社会的力量,才可以让城市中这些可爱的人感到一丝温暖!
致谢:对滨湖新区建筑工地的所有农民工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劳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5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帮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6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现代化法治进程直接影响了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而现实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多数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这一历史性命题面前,农民的法律意识无庸讳言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从总体上讲,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是以淡漠为其表象特征的。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农村秩序的型构与维持所需要的具体素材是长期的乡间生活所供给的,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爱有等差”,除非万不得已,它一般不会主动邀请国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与轻法意识“相映成趣”的是,在农民心中既“轻法”又“畏法”。这不能不说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密切相关。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罚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最鲜明特色。这种传统法律文化反映到人们的意识观念上,导致了对法律的狭隘认识。时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视为“罪犯”的同义语,而国家倡导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过法治,实现权利,而是想到“严打”,要“从重、从快、从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苛刑的畏惧心理。
“知足者长乐,能忍者自安”是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格言。在他们看来,遭遇不幸怨不得别人,而是自己的命苦。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为好人所不耻。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诉讼观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纠纷逐渐倾向于诉诸法庭。但是,仍然有相当多的人缺乏诉求意识,缺乏寻求法律救济的主动性。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他们也会采用“和为贵、忍为上”的方式来处理,宁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更不会主动自觉地寻求法律的保护。
二、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1.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75%;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15. %;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0%。
通过观看电视节目,可以获得与自己的生活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种信息,及时把握环境的变化。监测环境是人们观看新闻节目的主要动机,但其他类型的节目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人们的这种信息需求,如收看家庭电视剧同样能够使人们感受到社会生活状况及其变化。现在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问题仍然是农民工权益的问题。由于法律意识的缺乏,使得一些农民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维护。无论是讨薪、合同的签订还是职业病的治疗上,农民工单薄的法律意识在面对这些问题上都显得苍白无力。但由于近些年来,这类法律报道的增多,我们可喜的发现类似这样的事件发生的没有以前这样多,国家不断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工作,而农民也在大众传播中不断丰富自己,渐渐走上自己的维权之路。
2.提高执法者的素质,杜绝执法者在农村执法中徇私枉法、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等现象。这些现象对农民正确树立法律意识有极大的危害。经过长期艰难的普法教育使农民形成的对法律的正确认识及信任,往往会因为一些错误处理或枉法行为而丧失。
3.重视司法执法的“示范”作用 通过正确的司法执法行为引导农民树立法律意识,使农民将法律与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社会活动结合起来。
4.农村普法活动要有针对性农村普法活动应与农民所参与的社会、经济、生活活动相联系。在普法内容选择上,要尽量与农民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例如,把农村比较常见的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继承和赡养纠纷、财产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处理办法作为普法的重点。在普法形式上,要改变过去灌输式的说教方法,应当采取以案说法、法制文艺表演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注意发挥电视、广播等直观性、时效性强的普法媒体的作用
5.发展市场经济,使法律成为农民生活的必需品。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是,独立的个人或利益集团得依市场、靠契约关系进行活动,市场、契约关系促使个人主体化、社会关系复杂化。这从两方面对培育农民的法律意识给予支持:一是市场经济打破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制,断绝了传统宗法习俗对人们道德观念的束缚,为人们的精神解放创设了社会条件。二是市场经济无时不把人们抛入复杂的社会交往中,迫使人们时刻不得不考虑维护自己的权利,从而自觉提高权利意识。基于此,只要我们建立起健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使其成为农村的主导性经济模式,也就具备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社会基础。
6.增强国家法的亲和力。立法机关在指导思想上一定要树立起农民权利保护意识;在立法程序上要贯彻群众路线,让立法走向民间,走入民众;在立法技术上,必须考虑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薄弱的法治传统,注意国家法是否与民众的习惯心理和行为合拍。唯此,才能有效地反映农民的呼声。
总之,要消除几千年来封建意识在农民思想中的积淀,使农民树立正确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农民的法律教育就不能是一次性的。法制教育要在内容更新的基础上反复进行,使农民能够适应更发达的经济条件下的法制环境。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与其自身素质、社会环境都有直接关系。在改善农民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外在环境的同时,要不断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将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科学技术素质、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结合起来。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7
调查时间:
20xx年3月。
调查地点: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
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急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清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关于农民的调查报告篇8
返乡农民工增多劳动力增加是今年农村工作的一个机遇,同时其就业问题又成为必须解决好的一个突出问题。为此,我们近期作了一些调查。
一、我县返乡农民工的主要特点
从农民工的返乡情况看,一是农民工群体庞大。20__年我县共有农户3.54万户,农业人口14.34万人,农村劳动力总数73235人。外出农民工的户数21420户,占全县农业户的60.5%,外出农民工总数24880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17.4%,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1%。举家外出的农户175户。二是农民工返乡后大量滞留。春节前返乡农民工总数16172人,截止2月底尚未外出的农民工6703人,占返乡农民工总数的42%。三是返乡时间提前。从10月份开始陆续返乡,较往年提前2个多月。
从返乡农民工的结构看,一是返乡农民工男性多于女性,返乡男性9981人,返乡女性6191人。二是高年龄段的返乡农民工成主体,29岁以下4463人,占总数的27.6%,30到40岁6663人,占31.2%,40岁以上5046人,占总数的41.2%。三是低文化程度的返乡农民工明显较多,返乡农民工小学及以下学历4415人占37.3%,初中8232人占40.9%,高中及以上3526人占21.8%。
从返乡农民工的意愿看,一是个体有差异,务工意愿有差别。性别、年龄、学历的差异造成选择务工意愿不同。87%的年轻女性一般选择进入电子、制衣、制鞋、玩具加工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务工;75%的男性选择进入从事技术含量较低的工地、工厂从事建筑,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务工地点普遍为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工地">返乡农民工情况调研报告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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