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人们对名著理论的领悟,读后感指读完一本书后把内心的感觉通过文字撰写出来的文字载体,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渊子崖读后感参考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渊子崖读后感篇1
龙应台作家的《目送》作为经典佳作为无数青少年追捧,下面让我们跟随外文五班张欣同学一起走进这本书吧!
?目送》里的文章包罗万象,龙应台女士用她温婉细腻的笔触将每篇文章刻画地完美。在人生不同的阶段,我们总有不同的感悟,会面对各种各样这个年龄段所要触碰的事情。
?目送》共由七十四篇散文组成,是一本极具亲情,感人至深的文集。它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别,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同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寂寞与孤独,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目送这本书,集慈爱,悲悯,同情于一体,无慈难以成悲,无悲难以为慈,这两者往往并肩而行,相辅相成。
惯用犀利的笔尖去批判社会的龙应台,竟也能写出如此细腻温情的文字,可见,亲情,对人的触动有多大。不喜欢离别,更不用说目送,无论是送与被。总觉得亲友离别很难过,这个送别的形式更让人伤感。所以我远行是很少让人来送的,我害怕在我的一个转身会看到落泪的双眸;我也很少去送别人,我恐惧自己那种无奈的不舍。但龙应台让我对目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目送》中,龙应台将笔触伸到了人的内心深处,用洋洋洒洒的文字,细说着生命中的悲欢离合,无奈与失落。她娓娓诉说,说着血浓于水的亲情,讲着亲情离去的无奈与锥心的疼痛。作为父母的子女和作为子女的父母,我们的身份在时间中一次又一次地转换,第一次目送的成长,最后一次目送的,却已是永别。也许这就是龙应台所说的,生活和生命的本真。我们如今虽然年轻,但我们迟早有一天,也总要经历这些离别与目送。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光的飞逝与生命的沉重让我屏气凝神,这是关于生命的思考,是关于时间的追问。龙应台的这本书,是将自己对亲人细腻的感情都付诸笔下“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化作”刻骨铭心的痛”。
也许这部书正应了书中一句话——“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不同年龄的人,对于生命总是有着不同的理解,正如龙应台所说,这本《目送》,早一年她都写不出来。正是因为年龄已至,她感受过生命中的大起大落,感受过父亲的离去,母亲的衰老,儿子的远行,所以,她对人生,对时间,已经有了一个深刻的认知。
世界上并没有永恒,一切事物终有消散离别之日,我们所能做的,只有珍惜当下。当一切离别都已是迫不得已,我们所能做的,只有目送,默默地去接受它们。离别是最好的相遇,我想终有一天,我们会在宇宙一隅再次相遇,或微笑,或哭泣。读后感一生目送——我的理解也许并不够深刻,并不够成熟,因为我还未经时间打磨,我还无法深刻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我想,也许是随着岁月的增长,人的心也容易变得忧伤罢,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不知不觉间也在心底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生命中常常会有朋友的离去,亲人的离去,顾名思义——生离死别。“天下无不散之席”,总不会有永恒的相聚,而我们,活在当下,应该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时光的流失是世间万物的规律,它会带走我们的亲人朋友,还有我们的思想,我们的情感,那是因为我们不断在成长,当我们正感叹周围的一切都变了,其实不知不觉我们也在改变。
一生目送——我的理解也许并不够深刻,并不够成熟,还没有经历深思熟虑的锤炼。但我往往会经过仔细思考,来写下这些阅读中的心得,理解中的体会。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慢慢变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我们的一生都在目送。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我们对于时间无可奈何,我们所能做的,就只有看着亲人的背影,看着他们慢慢消失在慢慢天际。一个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残忍的是,有些事情,你虽不愿发生,可当它们降临到你头上时,你也只能独自默默忍受。
散散的文字全然不似作者火力凶猛的杂文,文字所及,依然能抵达文化深处的基因,即便是写生活里的点滴和琐碎。你可以从另外的世界里,看到他们社会里的风情,感受这代代之间牵扯不断的血脉亲情。
再怎么犀利的笔也总有一言难尽的温情。目送,你看着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看着他们消失在转角之处,而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渊子崖读后感篇2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小王子》的书,里面的小王子是一个非常可爱、天真、善良、单纯、敏感、富有同情心的孩子,大人看了的话,一定会感觉他像自己的孩子,一个叫人怜爱的模样。
我其中喜欢读第十二章,里面说第七颗星星就是地球。地球可不是一颗一般的星球!在那颗星星上,有一百一十一个国王(当然包括那些黑人国王),七千个地理学家,九十万个生意人,七千五百万个酒鬼,三亿一千百万自大狂,也就是说,有将近二十亿个成年人。为了使你们对地球的大小有一个概念,我要告诉你们,在地球上发明电力以前,六大洲共需四十六万二千五百一十一名点路灯的人。这本身就是一支真正的大军。如果从远处眺望,其效果是极其辉煌壮丽的。这支点灯大军的动作,就像歌剧院里芭蕾演员的动作那样协调一致、和谐有序。首先上场的是新西兰与澳大利亚的点灯人,他们点亮了路灯之后就去睡觉了,接着,轮到中国与西伯利亚的点灯人,他们跳着舞蹈登场表演;下面,是轮到俄国与印度的点灯人登场;而后是非洲与欧洲的;再后,是南美洲的;最后,是北美洲的,一队一队,按顺序出场,有条不紊,真是蔚为壮观。只有两个点灯人是闲得无聊的,一个是北极洲那唯一一盏路灯人,另一个则是南极洲的那一位,他们在一年里只需点两次灯就行了。
这个童话故事并没有写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千奇百怪的东西,主要是写了外星人小王子与地球人“我”的交往与友谊,他们的相遇、相处,就像一个小孩与邻居家叔叔、伯伯在一起时的样子,平淡而感人。
渊子崖读后感篇3
我用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痛苦的哭,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我真的伤心。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但是我选择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就可以安静的睡。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已经累,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他选择离开。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而到小说的最后也说。
渊子崖读后感篇4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渊子崖读后感篇5
说到狼,大脑里率先出现的一定是耳尖且直立,一双冰冷、毫无感情的眼睛,绿莹莹的,幽幽地看着前方,目光似冰锥般,让人不由自主地打寒战,鼻端突出,咧开的嘴里布满口水,一哈气,一股臭气熏天的味道扑鼻而来的恶狼模样。古往今来,狼一直是凶险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好像只有狼这个字才能更好的体现出“坏”的含义,连美好的童话里,也都是各种认为是可恶的动物——狼,所扮演的坏人,如:狼外婆、大灰狼等。
当然,我也觉得狼只能用那些凶恶、恶毒的词来形容,当我翻看这本书时,我的内心一下镇住,开头就出现了蒙古狼的霸气。镇住的并不全部是它们的霸气外泄,还有毕利格老人的那一句:你们汉人就是骨子里怕狼,要不汉人怎么一到草原上就净打败仗。我自然会生气,但是,当我继续往下看时,明白了老人为什么有这么说,心头的火马上如泄气的皮球,怎么也鼓不起来。
随着书中年轻知青——陈阵的脚步,与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在额仑草原上与狼结下了不解之缘,开始了一段奇幻的旅程······逐渐让他崇拜上了狼图腾,他钻狼洞、掏狼崽、养狼、和狼战斗、和狼缠绵、与他的小狼共同患难······历史足迹渐渐退化,留给我们后代的只是一些辱骂的文字。“《孙子兵法》中的三十六计是狼的计策”这个说法也被人们遗忘,甚至把创造三十六计全蓝到自己身上。如果狼会说话、有人类的高科技,它们是否会鄙视我们的无知和愚昧,是否会驾驶着飞船远离地球和人类,是否······历史对狼有太多的偏见和误解。
没错,狼是肉食动物,但不一定用凶恶来形容,难道所以的肉食动物都要用凶残来形容吗?宠物猫、宠物狗也都是肉食动物,它们凶残吗?那我们人类呢?我们天上飞、地下跑、水里游的通吃,难道人类就不残忍?当我们在咒骂它们时,就只想它们是肉食动物,它们咬死了我的羊、马、猪、鸡。却没有想到它们的优点:狡黠、智慧、军事才能、顽强不屈、团队精神
更没想到,它们是在保护我们逐渐变少的美好环境。
人类依旧执迷不悟,仍然像毁灭进发,让大自然一天天走向灭亡,终究人类也走向灭亡!人类啊!醒悟吧!
渊子崖读后感篇6
?格列佛游记》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搞笑的奇遇。
游记中小人国,大人国里稀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是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格列佛在慧因国度度过了一段完美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构成强烈的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怀疑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大的厌恶。我很羡慕稳重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它是我所追求的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那里你不用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的世界,有太多我门不原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抛弃自己的亲身父母,难怪我们的长辈,在小时候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忙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们遇到有困难的人时,要伸出援助之手,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理解。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
我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顾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我原为此付出努力,也期望大家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让这个世界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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