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你会对岗位和工作有哪些新的认识,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学习和知识积累中的收获和总结,下面是写作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国防课心得体会优质5篇,感谢您的参阅。
国防课心得体会篇1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短暂的五天国防教育生活很快过去了。这五天的生活有苦也有乐,相信每个人对这段经历都感慨颇深。
五天时间里,我们从刚到东方绿舟的不适到后来的全身心投入;从最初的不以为意到后来的恋恋不舍,都是我们成长的点点滴滴。闭上眼,那些画面犹如放电影一般一帧帧浮现在眼前:刚到的那个下午,大家匍匐在地上,顶着大太阳,咬牙忍着青草如针扎般的疼痛,一点点前进;探测天台时,小组成员的齐心协力和互相合作。
回顾我们的东方绿舟生活,我们收获的实在太多。不仅了解到中国的军事历史,学会了射击、枪的拆卸与重装,在火灾中要如何自救,进行了宿舍逃生演练,这不仅锻炼了自己的能力,更体验到了许多在学校、在家里体验不到的东西,尝到了大家一起生活的滋味。在训练过程中,我们互帮互助,将校箴“克己互助”四字贯穿到底。
在8.8公里的拉练中,同学们有讲笑话提精神的,也有唱歌互相鼓劲的,更有高声喊口号壮士气的。即使很多人走到最后都开始喊累,但是每一个人都坚持了下来,到达了目的地。有几个同学身体有些不适,然而他们并没有退却。生活亦是如此,我们不能让一些借口理所当然地成为我们的绊脚石,我们应该努力地迈过它,跨出这一步,始终相信自己能做到。
五天前整装待发的我们,还怀着一丝紧张,一丝不安的情绪踏上旅途。但五天后,我们却怀着恋恋不舍离开东方绿舟,离开教官,离开“地球村”,这五天的经历,无疑是给我们高中生活添上精彩的一笔。
我还记得,在轻武器演讲中,同学们惊讶好奇的.神情;我还记得,离开前一天的文艺汇演上,我们高一全体站起来为台上同校学生鼓掌,跟着他们一起歌唱;我还记得,在离别时的雨里,教官撑着伞,目送我们一个个人上车离去。
现在我们回到了学校,回到我们熟悉的课堂。再过不久,我们就要迎来期末考试以及合格性考试。高三的同学们也要迎来至关重要的高考。相信在学习中,我们将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无论何时,我们要谨记在国防教育中学习到的收获学以致用,并把它们发挥得淋漓尽致:学会坚持,坚持,再坚持。
就像教官所说的那样,做一件事,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是我们的态度。
国防课心得体会篇2
一眨眼,内心期待已久的一周军训就在结束了。
在教官的指导和我们自身的努力下,我们成功了。响亮的口号依然在心中回荡,教官的身影依然回映在我们的脑海中。虽然军训在我们生命中已成回忆,但这个美丽的记忆会一直陪伴着。
回想军训的第一天,教官们个个穿着朴实的军装,喊着嘹亮的口号迈着整齐的步伐向主席台走进时,我突然间感到军人的那种严谨和庄严,我的心中充满了羡慕,那是希望自己是一名军人。每当训练后,我发现军人的含义并不简单,仅仅简单的立正稍息向左右转等基本动作。
在军训中要求严格,想做到完美是一种不容易的事,每个动作都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完成。我们之中大部分都是90后,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生活中很少吃过苦,而且身上有很多不好的习惯。教官教会了我们严于律己,不怕困难,要勇于挑战自己。教官很辛苦。喊了一天下来,嗓子都哑了,由于我们动作的不规范,教官必须一点点的给我们做示范,他的指导更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在军训的这几天里,首先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累”。
也许这是许多同学的共同感受,但现在回想起来,又有多少有意义的事在等我去发掘,军训让我体会了什么叫“坚持就是胜利”。在训练场上,我们预着微微的烈日在苦练,勤练步伐,同学们严肃的做着各种动作,那种认真的态度深深地感动了我们自己。
我们都说态度决定一切,军训使我们认真的做事。我们从无组织无纪律的毛孩突然间成长为略显成熟且有组织有纪律的高中生。军训也给我们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每当我们班对班唱军歌的时候,那种不甘示弱的精神,无不激荡在每个人的心中,教官们风趣的拉歌使我们感受到了快乐。
军训不仅仅是简单的队列训,还有军事理论歌咏等,理论课讲述着军事家的战略思想,这都是我们知识上的空白。军训让我们磨练出了白杨般的坚毅,不再只顾着自己。军训告诉我们什么是团结,什么是纪律。班与班之间的比赛更增进了班级之间的感情,累与苦成了我们军训期间的代名词,军训虽然累,但那是我们用汗水和欢笑谱写的乐趣。是我们高中生活的闪光点,更是我们永远值得回味和追忆的日子。
它把军人的气质悄悄的刻进了我们的骨髓,融入我们的灵魂,它己在我们的心中默默的生根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苦寒怎能得梅香。在这次军训中我学到知识,训练中受到教育,磨练了我的意志,锻炼了我的身体,提高了我军事素质。军训让我更有勇气面对社会,承受压力。燃烧的永远是热血,不朽的永远是信念。
整个高中时期,我都会用军训精神去度过各种困难,创造一切可能,用理想浇灌希望,用知识报效祖国,用严谨创造辉煌。
国防课心得体会篇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推动我校国防教育深入开展,我校在“国防教育周”期间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开展了系列国防教育活动。现通过此次活动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防教育周”工作落实到位
国防教育实质上是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是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的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的教育,是唤起人民忧患意识和民族危机感的教育,它更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把国防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把国防教育落实到学校的各项活动中。
德育室和大队部负责落实计划,研究和设计活动方案。探讨国防教育渗透途径,提高教育实效。总务处强化后勤保障。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保证“国防教育周”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多种活动并举,国防教育活动丰富多彩
校园生活多姿多彩,国防教育资源丰富。在此期间,紧紧围绕“从小学国防安全在心中”这一主题,学校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1、利用橱窗、红领巾广播台等形式向全校队员宣传《国防教育法》,进一步弘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激励少年儿童的爱国壮志,鼓励队员们好好学习,立志成材,将来报效祖国。
2、利用周一升旗仪式中的国旗下讲话,学校校长向全校师生介绍当今台中关系和中国台湾内部相关情况,使全体师生进一步认清当前台中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中国台湾复杂局势,了解祖国大陆希望两岸和平统一的强烈愿望。
3、在国防教育周内开展了“三个一”活动。
①全校1——6年级举行“从小学国防安全在心中”主题演讲比赛;
②每人写一篇学校国防安全教育讲座听后感;
③按学生年龄划分,每人亲手绘制一张国防安全图画或手抄报,优秀作品展板展示。
通过以上系列活动,让学生感悟国防安全教育气息,从而达到增强体质、磨炼意志、增强国防观念和保卫国家的意识。
国防教育工作是事关民族未来的战略工程,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培养符合时代要求,利于强国建业的国防后备军。
国防课心得体会篇4
记者:现阶段,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仍不平衡,各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财力也不平衡,针对这个问题,法律有没有作出原则性规定呢?
郝万禄:是的,财力是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落实到位的物质基础。这个问题涉及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政府间权责划分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所需经费来源渠道多元、情况复杂,实际工作中,这方面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是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同属性以及财力实际状况等因素确定的。本法涉及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事务,总体上属于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安排经费;部分事务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还有个别事务属于地方事权,由地方财政承担支出责任。法律依据国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明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列入预算。这样规定,旨在界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保障责任、权利和义务,符合预算规则,强化预算约束,有利于增强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所需经费的计划性和连续性,最大限度激活各类保障资源,确保相关经费的有效落实、高效使用。
记者:国防是全民的国防,维护军人地位、保障军人权益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请您谈谈法律在这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郝万禄:这个问题很好。法律着眼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发挥法律规范的引领、鼓励、倡导作用,对全社会参与支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作出多方面规定,主要有“五个鼓励”:一是国家鼓励和引导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军人权益保障提供支持,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社会力量依法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二是国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为军人军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就医提供优待服务;三是国家鼓励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四是国家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民办学校为军人子女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提供教育优待;五是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困难军人家庭提供援助服务。这些规定措施,符合国家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公益事业的改革走向,有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军人抚恤优待等权益保障质量水平;有利于强化全民国防意识,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行为自觉。
记者:按照您介绍的立法思路,在整个法律体系架构中,军人地位是核心和主轴。请您解读一下本法是如何规定“军人地位”的?
郝万禄:确定军人的法律地位是规范军人权益的依据和逻辑起点,也是整部法立起来的关键。着眼本法立法目的,将军人地位概括为:法律赋予军人的义务和权利,以及由此决定的军人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所处的位置。本法所规范的军人地位,涉及军人义务和军人权利两个基本问题,实际上是指军人依法承担的特定义务和享有的特定权益的综合体现。因此,法律规定,军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武装力量基本成员,是人民子弟兵,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强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并相应规定军人担负的职责使命。在此基础上,法律还对军人政治权利、军内民主权利、军人履职保障、作风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这样规定,首次在法律中鲜明确立军人地位,深刻揭示了军人地位的基本构成和本质内涵,以法律形式宣示国家的鲜明态度和全社会应遵循的价值取向,可以起到引领全篇的作用。
记者: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体现的是国家意志,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请您谈谈法律在这方面作出什么规定?
郝万禄:是的,履职保障是职业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我国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人员类法律,都对工作条件保障、身份保障、培训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军人职业关系国家安危,军人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神圣职责,法律地位重要、使命任务光荣,依法保护军人履行职责的行为显得尤为重要。法律第十九条从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国家为军人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二是明确军人因执行任务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予以赔偿或者补偿;三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为军人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这样规定,既明确了依法保护军人履职行为的基本要素和要求,又与国防法关于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的规定保持一致。军人按照国家赋予的使命责任履职,实质上体现的是国家意志,只有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才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记者:法律设专章规范军人荣誉维护。请您帮我们解读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军人荣誉的基本内涵的?
郝万禄:荣誉是激励军人为国奉献牺牲的不竭动力源泉。我军的光辉战斗史、建设发展史,就是一部军人崇尚荣誉、珍惜荣誉、创造荣誉的历史。法律设置专章规范军人荣誉维护,既是系统规范军人权益保障体系的需要,也为构建完善军人荣誉体系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既激励军人崇尚荣誉、珍惜荣誉,为国家和人民多作贡献,又能够对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和精神风范起到引领作用。法律对军人荣誉的基本内涵从两个层面作出规范:一是从价值认同层面,明确军人荣誉是国家、社会对军人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褒扬和激励。这样规定,深刻揭示军人荣誉的政治性、崇高性和引领性。军人荣誉源自军人担负的职责使命,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军人的职责使命所系,所以,军人荣誉是国家、社会对军人履行义务、所作贡献给予的褒奖和根本认同。二是从功能作用层面,明确军人荣誉是鼓舞军人士气、提升军队战斗力的精神力量。这样规定,深刻揭示军人荣誉是军队建设的重要精神力量,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强烈的感召作用和巨大的规约作用。军人职业具有很强的风险性、奉献性、流动性,其牺牲奉献离不开坚定的信仰支撑和充分的荣誉激励。军人荣誉既是军人地位的集中表现,也是军人重要的精神性权益,正是基于国家和社会对军人荣誉的认同和维护,基于军人对荣誉的崇尚和追求,才不断激发着军队的战斗精神和战斗士气。
记者:军人荣誉体现对军人地位和价值的根本认同,需要持续地培植和激发。请您谈谈法律对军人荣誉培育模式是怎么规定的?
郝万禄:你讲得很正确。军人的荣誉不仅需要维护,而且还需要不断创新培育模式。对此,法律作出系统规范:一是明确军队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强化军人的荣誉意识,培育“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锻造“四铁”过硬部队。这样规定,明确了军人荣誉培育的基本途径和目标导向,继承了我党我军立德树人的优良传统,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二是明确国家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奖励激励和保障措施,培育军人的职业使命感、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发军人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规定,明确了军人荣誉培育要综合运用宣传教育、奖励激励和保障措施等多种形式,把弘扬牺牲奉献精神与强化政策制度激励统一起来,激发官兵献身国防的热情和动力;三是明确全社会的相关责任,即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历史,宣传军人功绩和牺牲奉献精神,营造维护军人荣誉的良好氛围;四是明确各级各类学校设置的国防教育课程中,应当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历史、军人英雄模范事迹等内容。这样规定,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我军的光荣历史、军人的英勇事迹等纳入国防教育课程、渗透到具体教学活动之中,是确保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夯实国防教育基础的迫切需要,具有深远战略考量和现实针对性。法律对构建军人荣誉培育模式作出的这些规定,既传承了我党我军培育军人荣誉的宝贵经验,又创新发展了新时代军人荣誉培育模式。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郑天然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21年07月30日 02 版)
来源:中国青年报
国防课心得体会篇5
5月27日上午,我参加了由我委机关党委、工会、办公室组织的“庆祝建国-周年国防教育活动”。此次活动的地点坐落在北辰区青光镇天津警备区教导大队院内,活动的内容有“八一式”步枪100米卧姿射击和参观兵器展览。
我和大家一道首先参观了兵器展览,该展览分三个展厅,展品为各种军刀、枪刺,国内外各个时期的手枪、步枪、机关枪和部分火炮,还有神州火箭的模型。随后又按计划进行了“八一式”步枪100米卧姿射击。作为从军20来年的一名军人,离开部队后还是第一次走进军营。当再次看到既熟悉又感到陌生的军营时,我感触颇多。说熟悉,自己参观了火热的军营和各种枪械,感到十分地亲切,仿佛又回到了自己的部队,仿佛自己还没有离开军营;说陌生,看到军官和战士的服装已和国际接轨,看起来显得更加威武和潇洒,军营的训练器械与设施更加完备、整齐、化一、保障有力,军人的素质更显过硬,不知从这里又走出多少军事训练的尖兵。
今天的射击,10发练习子弹,上靶9发;考核5发,上了4发,虽然成绩感到不理想,但让我重温了军营,又体验了当兵的感觉。现在我虽然已离开军队,投入到地方经济建设,但对培养、教育我成长进步的军营依然十分热爱和眷恋,我要加倍努力、勤奋工作,用一流的业绩,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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