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不断加深对自己的情感和内心的认知,提升个人的自我成长和发展,在书写心得体会中,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为自我成长找到突破口,以下是写作模板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准职业人教育心得体会最新5篇,供大家参考。
准职业人教育心得体会篇1
职业道德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它要求老师的职业理想--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职业情感--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职业规范--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面对跨世纪的人才培养所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时刻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积极参加职业道德学习,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一、当我们选择教师这一职业时,意味着我们的工作时间是无界限的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要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能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所以,教学工作中,我们应做好“等堂”、“管堂”、“活堂”,以保证学生既有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又能积极参与课堂的学习,成为学习的主体。
二、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教育教学中,要妥善处理师生关系:
(1)要给予学生特殊的关心和爱护
(2)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为体罚学生往往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伤痕,造成性格残暴,不服从教育,因此,教师必须充分认识《教师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侮辱人格的行为。
(3)不得歧视学生,对于班级个别调皮、成绩差的学生,老师要积极进行帮教,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而不是有意进行歧视,造成学生退学。
三、教师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自身的继续学习,要知道,"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所以,在教学之余,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
四、职业理想是人们从事职业活动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是推动人们朝着职业生涯的高层次不断攀登的强大动力,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二者相互关联,密不可分,职业理想中的方向意识、价值意识、责任意识,本身就是人的道德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个人全部职业道德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我是一名爱岗敬业的,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教师,精神面貌是积极向上的,对人生观、世界观是正确的。那么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条件下,当代的中国教师应当树立一种怎样的职业理想呢?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应在团结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将自己的“光芒”照向每一位学生,发扬奉献精神,同时,应对学生充满希望,要做到“尊重与信任,有耐心。
准职业人教育心得体会篇2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准职业人教育心得体会篇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经20xx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黑龙江省和黑河职教社的通知精神,北安市职教社决定在全市职教组织中大力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活动。
为了推动全市对《职业教育法》学习活动的深入,北安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和黑龙江省职教社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文件和有关资料转发到市职教社微信群。并下发了“在全市职教组织中开展学习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级职教组织,要把学习《职业教育法》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市社下发的《通知》、《职业教育法》等文件和相关资料在各自微信群里进行层层转发,组织好大家进行学习。强调各级职教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图片,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法,开展《职业教育法》的宣传,解读《职业教育法》的多项重大改变,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加广阔的学习、升学、就业的空间。《职业教育法》将惠及千万学子,让社会感受到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要求各级职教组织的领导要带头学好《职业教育法》,做到通读原文,突出重点,掌握要领,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在市社群里进行交流。同时要指导好本职教组织和所在地干部群众的学习,配合职教学校和培训机构抓好对《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北安市各级职教组织积极响应学习《职业教育法》的号召,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就把市社下发的《通知》、《职业教育法》等文件和相关资料在各自微信群里进行了转发。组织线上学习讨论,进行交流互动。市社的领导们和基层社都带头学习,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截止当日已有多篇学习心得在市社群发表。我们相信,通过这次学习活动,必将推进我市职教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准职业人教育心得体会篇4
通过对姜大源教授《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及其理性思考》讲座的学习,我们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虽然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我国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
姜大源教授认为,现在职业教育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这是与普通教育的明显不同之处,但是在强调就业导向的时候,要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需求,一个是个性需求。职业教育既然是一种教育,它就要为人的一生发展打基础,所以更要注重个性需求,即注重人本性的目标。因此职业教育不能被动地适应工作岗位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是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
虽同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定位方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是以“精英型”的教育模式为主,以培养高水平学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针对某一社会职业或技术岗位群的需求设计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培养能直接成为生产第一线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高技能型或管理应用型人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最根本的区别:
一是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职业发展能力较强,具有在某一个或几个职业岗位从事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能力。
二是学生对职业岗位需求的前沿性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较高。
三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具有一定职业岗位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复合性特征,需要更多的职业专项技术的学习、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
因此,我们应根据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科学的定位,在社会经济对高等专门人才需求类型和层次上找准位置,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统中构建一个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
职业教育的专业要以职业为导向。职业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原则。严格地讲,职业教育的专业不应该叫做“专业”,它来自于对社会职业群、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或者态度的共同点,是一种用于教育的职业,并非完全照搬社会职业,因此应该是“教育职业”。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职业经常发生变动,所以职业教育的专业也是在经常发生变动。
“专业”的概念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教育职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这就要求我们应针对不同层次知识基础和不同能力结构的人,因材施教,培养其成为社会需求的不同类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不仅要传授其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培养其对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贡献能力。
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教育的永恒主题。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就是为了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成材的需求,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不同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要。因此,在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尤其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应当坚持“规格和特色”的有机统一,必须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一生高度负责,坚持应有的规格标准。
同时作为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专门教育,培养质量应该突出这种人才具有的特种技术应用能力。只有坚持正确的人才培养标准,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办学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
具体到教师工作就是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针,合理处理好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特别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坚持以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教育、敬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素质教育贯穿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处理好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既要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还要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教育教学改革要以行动为导向。行动是一个人有意识、有目标、有反馈的活动,工作是一种行动,学习也是一种行动。工作要追求工作过程的完整性,是通过工作过程导向实现的;学习要实现学生思维过程的完整性,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受体,更重要的是学习的主体。
因此,职业教育的三要素是学生、教师、情境,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学生基于主动、自我调节、建构以及情境引导、社会化意义的学,学生是在主动存在与受动存在之间转换;教师是基于激励、支持、咨询以及指示、描述、启示意义的教,教师是在反应存在与主动存在之间转换,当学生主动存在的时候,教师是反应存在,当学生受动存在的时候,教师主动存在;情境则是基于项目、案例和问题意义的境,情境是整合而存在的。
总之,职业教育改革要实现从结构导向的教学向行动导向的教学的转变,由静态变为动态,由知识的传授向认识的传授转化,即知识产品的自我再现为目标变为知识体系的自我建构为目标;教学内容作为一个终端的产品来传授变为教学内容通过认知的过程来传授;课程材料的取舍由教育者来决定变为课程材料的取舍或选择有学生参加;认知结果的复制评价为标准变为认知过程的掌握评价为标准;程式化的知识缺乏动态的适应性变为个性化的知识具备动态的迁移性。
准职业人教育心得体会篇5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4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通过近几日认真研读,收获颇多。
本次《职业教育法》修订的特点是把国家意志、制度建设、政策完善等层面的内容有机地融入到了法律文本中,效力高,实操强。对于职业教育的内涵定位,既有突破,也有完善的空间。修订体现了“三新”——新高度、新内容、新举措。
其中,最令我们鼓舞的是第一次在立法层面上,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地位,“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分轨的基础上融合发展,符合人的发展规律,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特点。首先,教育的多样性是教育对人的发展差异性的尊重和适应,所以应该让每一个人接受到适合自己的教育。当前,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义务教育后的分流是国际教育发展的普遍趋势,也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
另外,如建立职业教育活动周、提出职业学校教育本科教育等,亦是职业教育新发展的有利形势。又如,进一步凸显了职业教育的特色,校企融合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等等。
总之,《职教法》的修订既处理好了解放思想与发展继承的关系,又体现出中国特色与世界水平相结合,同时,把握好了前瞻性、可行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尺度,为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提供法律保证。作为一名普通的职教人,定会乘着《职教法》实施的东风,迎接职业教育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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