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写作文之前,一定要认真分析作文题目,会写优秀有逻辑的作文会让你的语文成绩有明显地提升,下面是写作模板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8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1
“五月五,是端午”……我唱着这首歌,你们应该能猜到我喜欢的传统节日吧!答对了,就是端午节。
说起端午节的由来,我知道有这样一个故事!战国时期,楚国有位大臣,名字叫屈原,他心怀爱国之志,一向受楚王信任,可后来楚王听信了小人的谗言,慢慢疏远了屈原,还把他流放到南方。楚国被秦国打败后,屈原不忍心看着祖国灭亡,便就投江自尽了。人们得知屈原投江的消息,都非常伤心,赶紧划船去救他,但用用尽办法也没将他捞上来,人们为了不让屈原的身体被鱼虾吃掉,就往江中投一些食物。所以,现在端午节就有了划龙舟、包粽子的等习俗,来纪念屈原。
我最喜欢在端午节吃粽子了。奶奶跟我说,你那么喜欢吃粽子那我教你怎么做粽子吧。我说:“好呀好呀。”首先准备好材料,准备的材料有:红枣、肉馅、洗好的粽叶和糯米、绳子等等;然后将粽叶卷成一个圆锥形,把大米和肉放进粽叶里,接着把粽叶全部卷好,最后用绳子绑紧,粽子就做成了。把做好的粽子放在锅子里蒸上三十分钟,就成了一个个又美又好吃的粽子了。每次闻到粽子蒸熟后的香味,我都要流口水了。我总会迫不及待的解开绳子,打开粽叶,狠狠咬上一口。真是太美味了啊!
我非常喜欢端午节,喜欢端午节吃粽子,你们是不是跟我一样呢?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2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灵活自如的小猴,聪明的小兔子,还有可爱的小狗,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我家可爱的小狗。
我家的小狗叫希希,它全身是纯白色的,毛茸茸的,就像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毛衣。它的耳朵可大了,走起路来左摆右摆,真有趣。希希的眼睛水灵灵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可灵了。鼻子下面有一个爱汪汪叫的小嘴巴,每次放学回来的时候就对着我“汪汪汪”地叫起来,好像在说:“小主人,快来和我一起玩吧!”希希的腿很长,跑起来可快了,放假的时候,每天早上我都会和它一起跑步。它胖胖的身体后面有一条长长的尾巴,高兴时,就会翘得高高的,伤心时就会垂下来。
希希的鼻子可灵了,我们吃饭的时候它就对着我们“汪汪汪”地叫起来,好像在说:“主人,求求你给我吃一点吧!”于是我就丢了一块骨头下去,希希吃得津津有味。希希吃饱了尾巴翘得高高的,又对着我们“汪汪汪”地叫起来,好像在说:“我吃饱了,我吃饱了。”
我在阳台上盖了一座小屋子,在里面盖上了一张小被子,给希希当垫被,然后,再放一些个小枕头给希希睡觉。等希希睡入迷时我偷看了希希一眼,发现希希的四条腿是缩起来的,用尾巴包着身体,好像在保暖。真有趣!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希希,你们喜欢可爱而有趣的它吗?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3
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我的邻桌,她从四年级到六年级都和我是一个班的,她每天都高高兴兴地骑着自行车来上学。
她有一头长长的乌黑的头发,有一张白里透红的脸蛋,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有一只小巧玲珑的鼻子和一个时常带着微笑的嘴,让人一看就满心欢喜。
她是我们班的数学委员,她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我不会做的题总会问她的,而她总是不厌其烦的给我讲解。
我有数学题不会做,去问她,她就面带微笑地给我讲解这道数学题该怎么做;我的英语单词不会读,就问他,她还是面带微笑的给我读英语单词;我问她星期天的作业是什么,她就面带微笑的给我说星期天的作业……她从来没有因为我的“问题”多而烦过。
她也是我们班的班长,管起人来毫不留情。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同学在课堂上看小说,她便加快脚步地走了过去把那个人的小说没收了,并交给了老师,老师批评了那个同学;记得还有一次,有一个人在说话,她便毫不留情的打了那个人一下,那个人一看是她,便不敢说话了。每次我都想对她说一声谢谢,可是每次我都是话到嘴边又不敢说。
她是一个学习好、品德好、工作认真、热爱帮助别人的人,她姓张,名叫贝贝,她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也是我最佩服的一个人了。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4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5
这只小狗,是邻居送给我的,我非常喜欢它。
它来我家时才刚刚满月,看着它披着一身雪白的衣裳,全身毛茸茸的,像个小毛球一样。我给它取名叫“白雪”。白雪的眼睛圆溜溜的,像黑葡萄一样,两只圆嘟嘟的耳朵粉嫩粉嫩的,让人忍不住要摸一下。它总喜欢哈哈地吐着自己的小舌头,可爱极了。
白雪的脾气有一点古怪。
说它老实吧,它比乌龟都要乖。在我看电视的时候,它经常趴在我的怀里,蜷缩成一团,伴着电视的声音,渐渐入睡。好舒服、好享受。此时的白雪比缩在壳里的乌龟还要老实。但它有时却很不安分,如果我不陪它玩的话,还走不稳的它,就会迈着晃晃悠悠的步伐朝我走来,用可怜巴巴的小眼神望着我。如果我还不理它,它就会和我置气,它嘟着小嘴,一脸的不高兴。不管我怎么叫它、逗它,这位小公主都不会理我,直到我弯下身子,用手轻轻抚摸它,它才肯罢休。说它淘气吧,的确是呀,要不怎么能和我置气呢!但它又的确可爱得很,我用两手比爱心,他就会钻过去,再向我吐吐舌头、摇摇脑袋。每当看到它,我所有的烦恼都会烟消云散。
白雪吃东西的样子顶可爱了!我用奶瓶喂它喝奶,它要死不想喝了,就把小脑瓜向一边转,要是我不小心把奶洒在它的毛上,它就会大声叫唤,好像在抱怨我为什么那么不小心,怎么会弄到它的身上呢?你说,它是不是很有趣。
这就是白雪,它在我家的地位可高着呢,跟小公主一样。有了它,我的生活不再枯燥,有了它,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6
前几个月,同学送我一只小狗。我很喜欢它。放学回家后都先要和它亲密一番,由爱它如心肝,给它起名为:小白。
小白是一只小矮脚狗,身子胖胖,四脚矮矮,全身长满了白色的毛,毛茸茸的极为可爱:一双乌亮的大眼睛,水汪汪的。一条尾巴总像一杆小旗似的左右摇着。
小白很可爱,也很逗人。说起它逗人的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有一次,我和爸妈去外婆家玩。我把小白也带去了。那时是夏天,天气是又闷又热,夜晚也如此。在外婆家每人都搬了张椅子来院里乘凉。我把小白放在地上。这是,外婆家里传来了几声叽叫,原来是老鼠在作怪。我一看小白,却见它扒在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我刚想叫它起来。
这是,老鼠飞快的逃了出来。只见小白大声一叫,跑上去,“呼”一声扑了上去,眼看就要抓住老鼠了,可是狗毕竟不是猫。这一扑并没有抓到老鼠。把它气得汪汪直叫。更猛烈的向老鼠追去,一直追到阴沟边。小白用力一撞,老鼠“咚”地掉进了阴沟,而小白也因用力过猛,掉进了进阴沟。
大家惊慌失错。把小白捞了起来,我用清水洗掉它身上的污垢,用“啤酒香波”揉在它身上,对它说:“你看你做的好事,以后不要做。‘狗拿耗子’这种傻事。”小白抬起前爪,好象在说:“小主人,我以后一定改!”
这就是小白,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7
秦始皇兼并六国,创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专制帝国。但专制暴虐、焚书坑儒、大兴土木,使秦始皇饱受抨击。这个历史上最具争议的帝王就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他在13岁即位9年后亲政,迅速平定太后的舍人嫪毐发动的叛乱,并以放纵嫪毐的罪名罢免吕不韦。通过这些行动,秦王嬴政把权利完全集中到自己手中。 他花费10年时间,实现了统一各国的雄心,也适应了人民要求统一的愿望。 成立了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大国。在政治方面他推行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和三公九卿制分权独立又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金字塔统治体制,确保皇帝对全国的统治,组建了一个空前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在文字方面全国改用小篆,文字的统一对各地的文化交流和共同文化进一步形成具有深远意义。同时,他下令统一货币度量衡,方便了各地的贸易来往和国家的财政税收。并且还修筑驰道,疏浚鸿沟开凿灵渠,为抵御匈奴,修建长城,有效阻挡北方少数民族侵扰。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使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采取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政权巩固的措施,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权机构。
秦始皇也是一个唯我独尊、专制暴虐的君主。他焚书坑儒,实行思想文化专制;无限制地使用民力、物力,超过了当时人们所能忍受的限度。为了修建宫殿、陵墓和满足秦始皇奢侈的生活,秦王向民众征收大量的赋税,造成“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力织不足衣服”的悲惨状况。为了稳固其同志,还制定严酷的刑法。
尽管后期他昏庸无道,但是他结束了战国以来的混乱局面,《史记秦始皇本纪》:“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缺点掩盖不了他的光芒。
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400字篇8
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动物?我会豪不犹豫地回答:“当然是小狗了!”我大外公家就养了一只调皮可爱的小狗,名叫小欢。
它长着一身洁白的毛,跑起来就像一团雪球在滚动,一双圆溜溜又机灵的眼睛藏在长长的茸毛里,一对耳朵警惕地听着四周一切可疑的声音。每当听到门外有一点动静,立刻就冲过去大叫起来,如果进来的是它认识的人,就会百依百顺地摇尾巴,表示欢迎。它还有一双锋利的爪子,尾巴短短的,摸起来非常柔软。我很喜欢小欢,一有空我就会吵着要妈妈带我去和小欢玩。
每次给它喂食,我都会把食物拿得高高的,时左时右,让它抢不到。它可着急了,伸长脖子,抬高前腿,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抢了半天,如果抢不到,它总是耷拉着脑袋,摇着尾巴独自到一边去,好像在生闷气。见它这样,我就把食物给它,它连忙跑过来,抱着食物吃了起来。
小欢不仅调皮可爱,而且很有音乐感。有一次,我闲着没事,就拿起了妈妈们的手机听音乐,谁知,小欢听了骨头也不肯了,马上向着我拿着的手机跑了过来, 我猜可能是小欢发现那音乐是从手机传出来的!小欢在我旁边蹲下,一边听着音乐的节奏把尾巴摇过来摇过去,真像个小小音乐家在指挥着乐队呢!
我真希望有一天我也有这样一只可爱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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