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专与博作文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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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are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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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加强写作锻炼,我们才能写出内容丰富的作文,有深刻的立意的作文是容易在语文考试中得到高分的,写作模板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书的专与博作文模板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模板8篇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篇1

著名流浪诗人三毛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为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任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我始终相信这一句话。

读书是一种乐趣,让人回味无穷!

读书是一种享受,享受读书的感觉!

读书是一种体会,体会许多知识!

书将我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那个地方有着我所向往的物质文化和精神。

念着一句又一句优美压韵的古诗词,我仿佛穿越回到了古代。念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看见了陶渊明所向往的那个乡村美丽图景,那儿没有权势利益金钱地位的争夺,没有宫里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笑里藏刀,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读着秦观写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知晓了古人那含蓄却又饱含爱意。“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我仿佛只置身与那里。古诗词细细地读着,品味着,别有一番情趣。

小时候,就喜欢听那些美好梦幻的童话故事。可爱又可悲的小美人鱼为了她深爱着的王子甘愿化成一堆虚无的泡沫。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之间可贵的友谊让人动容,尽管王后那么恶毒,可是阻挡不了白雪公主善良的心。灰姑娘虽然饱受继母和姐姐们的欺负,却依然那么的优雅。童话伴随着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长大,编制了一个又一个人的美好梦想。

现在终于长大了,喜欢看一些富含深意的名著。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让我看见了封建社会那种禁锢和无奈,以及书中细腻的感情流露。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介绍她的一生以及告诉了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来吧!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篇2

今天,我一口气看完了因老师推荐看了由夏洛蒂--勃朗特的着作《简·爱》。

文中的主人公简爱的父母因为风寒双双离开了人世。之后简爱就一直跟着狠毒的舅妈,还有一个可恶的表哥约翰--里德经常打简,每次都会把她打得遍体鳞伤。

想想我自己,爸爸妈妈把我视为掌上明珠,生怕我受一点上有一点碰撞。

后来可恨的舅妈把简爱送到了一所慈善学校。里面的伙食非常差,量也非常少,衣服很单薄。

从小到大我没有一次饿过肚子,没有一次衣服不好都是名牌。和简爱相比我真的很幸福。

简爱毕业了,但又在劳渥德做了两年教师,但她觉得一直这样很空虚,她渴望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所以简爱另外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认识了罗切斯特,也就是她当家庭教师桑菲尔德家的主人。

两人相爱了,可是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婚了,而且妻子是个女疯子。简爱沉受不住打击走了……

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看完了这本书后。简爱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令人尊敬,她自尊自爱,虽然才貌并不出众,但她的心地是善良的是最洁白的。当然上帝并没有辜负简爱。它让简爱拥有了美好的爱情。有了一个意外的财富。

再一次比较,我太微不足道了。我很自私。记得一次,我最喜欢的衣服小了,妈妈说可以送给妹妹,可我偏不死活不肯。到现在那件衣服还在家里呢!我真的很可恶。我很后悔……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篇3

我非常喜欢小猪希哩呼噜这本书,其中有一个故事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有一天,大伙在希哩呼噜家玩够了各自回家。丁丁说带希哩呼噜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希哩呼噜知道顶顶所说的地方是游戏厅,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去了。丁丁在里面玩的很开心。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去学生不该去的地方。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篇4

翻开带着淡墨香的纸页,每一次品读冰心奶奶的文学作品,就如同品尝了一杯上好的龙井茶,唇齿之间,余香回荡,令人回味。

?小桔灯》是献给心灵的一羹补汤,主要讲述了作者去郊区访友相识了一位为母亲求医的小姑娘,作者帮她通知了医生,过后并登门造访,给他们送去了橘子。一段交谈后作者准备离开时却意外收到了小姑娘亲自做的小桔灯,照亮了作者的未来。

爱,做为贯通全文的中心,使人颇受启迪。当父亲离去,母亲病倒,整个家的重担落在我们身上时,我们是否会逃避?这一点,谁都不能能够肯定,因为我们从未经历过,但有一个小女孩,就面临这样的问题。

“红薯粥饭——我们的年夜饭。”当我看到这儿时,一下子就被惊住了。我们此刻的年夜饭大都是鸡鸭鱼肉,山珍海味,什么美食都是一应俱全。可她吃的却只是那么些红薯粥饭。这不由得使我想起,当我们在享福时,又有什么和我们相当的人在挨饿受冻!即便生活已经如此艰难,她也并没有所以悲痛,她能笑着应对这一切,这种精神感染了我。

在生活里,我并不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但每当我想放弃时,《小桔灯》都会给我很大的动力,使我重拾自信和期望,走向胜利的彼岸。那盏灵巧的小桔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使我看到了无限期望。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篇5

?爱丽丝漫游仙境》这是一部的儿童文学作品,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它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爱丽丝的梦境奇遇。

爱丽丝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一个午后,她跟姐姐一起在河边的大树下聊天,聊着聊着爱丽丝渐渐地进入了梦乡。梦中,她为了追赶一只揣着怀表又会说话的兔子,而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因而开启了她的奇幻之旅。喝一口水就变得和老鼠一般大小,吃一块蛋糕就会变成巨人。在那里,她还遇到了很多奇怪的动物和人,她甚至还掉进了自己的眼泪池。后来她又跟王后发生了冲突,在危难之中她被惊醒了,却发现自己依然躺在姐姐的怀里。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有许多感想。当爱丽丝掉进兔子洞里的时候,我以为她会一筹莫展地哭起来。结果呢?她不但没有哭,反而表现得很沉着。当血腥王后让她杀死士兵的时候,爱丽丝用自己的智慧在刀上涂上了红漆,让士兵顺利地躲过了这一劫……爱丽丝的勇敢、机智感染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觉得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也要像爱丽丝那样,遇到困难不逃避,勇于面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成为一个自信坚强的人。

爱丽丝还是一个善良的人。生活中,我特别喜欢跟勇敢善良的人交朋友。因为从勇敢善良的人身上总能汲取到很多正能量。其实,我们每个孩子的本性都跟爱丽丝一样,我们的心灵都是纯净的、友善的,我们对小动物充满了爱,我们热爱着大自然,热爱着一切美好的事物,我也期待有一天,能和爱丽丝一样来到一个奇异世界,有一段奇异之旅。

故事虽然只是一个梦境,并不真实,但爱丽丝的心却是真实的,从书中我能真正感受到,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善良的人。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永保心中的真善美,愿我们的世界温暖和平,处处充满爱!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篇6

寒假,我读了老舍的代表作品《骆驼祥子》,这本书不是讲的骆驼,而是把一个叫祥子的车夫比作坚强、正直、纯朴、节约的骆驼,小说主要讲了车夫祥子的毕生愿望是买一辆自己的洋车来拉。第一次他节约了3年,用血汗钱终于换来了一辆车,但没过多少时间,就被士兵抢走了。第二次,他又节约集齐了钱,却被孙侦探敲诈走了。第三次,他娶了妻子,并用她的钱又买了车,但不久妻子难产失去了生命。祥子十分伤心,卖掉了洋车来安葬自己的妻子。三次的磨难使祥子丢失了生活的勇气,他开始吃喝嫖赌,越来越潦倒,成为了对社会无用的人。

小说的结局十分悲剧,祥子曾努力过、奋斗过、也坚持过,他向着自己的小目标前进,不断追求,进取,但最后他还是没有战胜自己,战胜社会,彻底堕落了起来。

这就是当时社会的现实,梦想与现实存在着差距,有时甚至遥不可及。人和社会有关,社会也和人有关,如果士兵和孙侦探没有去抢祥子的车,那他的生活会更加美满;如果被抢走后社会给他救济,那么他也不会成为社会的“垃圾”。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要努力尽力做一件事,但“三分天注定,七分靠自己”,生活难免遇到挫折困难,我们还要乐观面对,在现在的和平社会,我们还是不能迷失自我,我们要打击那些不务正业,自甘堕落的人,让社会更加美好。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篇7

我从小就有很强的好奇心,这是怎么也抹灭不掉的,之前我喜欢自己探究问题的答案,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小树林玩,我看见了一个彩色的蘑菇,我一下子就有了好奇心,想尝一尝是什么味道,刚要尝,老爸就阻止了我说:儿子,你不知道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吗?幸好我阻止你,要不然你就小命不保啦!可对好奇心特强的我。哪里会听这些建议。

之后,老爸老妈怕我因为好奇而受伤,就说儿子。你以后有好奇的事就问我们不要去试了,我奸笑了一下,假装同意了。

之后我每天都问上千个问题,老爸老妈面对流星雨般的问题,天天无言以对,哈哈,老爸老妈,你们答不出来了吧,我自己去探索答案去!我说。说完我跑出家门。

一天,老爸拎着好几个大袋子回了家,我问老爸,老爸袋子里装的是什么?老爸回答都是给你买的书,以后你就在书中寻找问题的答案吧。我喜出望外,只好先镇住我的好奇心,同意了。

才过了一天,我就爱上了图书。一好奇就在书中寻找答案。如天空为什么是蓝的?海水为什么是咸的?可以在1(十万个为什么)中找到答案?再比如霸王龙的生活习性是怎样的,可以在恐龙百科中找到答案,书已经成了我的陪伴,虽然我的好奇心还在,但我在书中也可以找到答案了,不需要再为问号而疑惑。

因为好奇,我爱上了读书!我将带着问号而继续探索

读书的专与博作文篇8

说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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