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修订的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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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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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修订的心得体会6篇

法修订的心得体会篇1

时隔26年,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法,旧版《职业法》共五章四十条,新版为八章六十九条,整个法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笔者从这些变化中归纳出教学改“三大”新方向标,这些向标是目前业内研究的热点话题,而新《职业法》的条目阐述更从立法角度确定了未来的改方向:

向标一,“双师团队”教师队伍改。第四十七条阐明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校外其他机构中有高技术技能的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未来职校教师队伍极有可能从集强调知识与技能与一身的“双师个人”转向知识技能双综合的“双师团队”;

向标二,“活页教材”教材开发改。第三十一条提出“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专业教材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过去的教材是“静态”的,文字自印刷在书本上便不再变化,而企业的技术发展是“动态”的,日新月异变化更迭,长期以来教材内容跟不上技术发展,教材从成文的一刻便和企业发展脱轨了,未来教材将走向“新形态式活页教材”,企业一旦技术变革,立马编入教材,这将使教材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形成有效对接,减少脱轨差距;

向标三,“课证融通”课程建设改。第十一条和第五十一条提出“实行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职业实行多证书制度,这些证书提供多种技术技能水平的凭证,为学生就业赋能,但职业学校教学时间是固定的,“课证分离”式的培训教学必然会加大学生的学习负担、降低学习效率,多部委也曾强调要做到“书证融通、课证融通”,要将证书内容及时融入教学(如《职业改实施方案》和《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因此,未来职业课程建设必然要与证书内容相对接;

综上,本人浅浅的`从教师、教材和课程三个方面讨论了未来职教改的三大方向标。作为新时代职业的教师,我们更要以实践者、研究者的视角展开教学改工作,切实落实,真抓实干,勇往直前,奋斗推进职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技能型社会”而奋斗!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讨论单单聚焦于中微观视角下普通一线教师可研究的改方向,更宏观的如“现代职业体系”、“学分银行”等议题并未阐述。

法修订的心得体会篇2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由专科、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

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

法修订的心得体会篇3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人才兴则兴,人才强则强。技能人才则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加大,而这类人才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培养。

4月20日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法》,并于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职业教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这对于职业来说是一大福音,一大喜事。

地位“同等重要”,机会“平等共享”

过去,凡是提到职业,人们都是谈虎色变。大众普遍认为职业上不了台面,职业学校更是被贴上了“差生聚集地”、“低人一等的学校”等标签。随着新法的实施,这种陈旧的观念即将被改变。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职业和普通不仅在地位上同等重要,而且其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同普通享有平等的机会。

新法第三条强调,职业是与普通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类型,是国民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大力发展职业,推进职业教改,提高职业质量。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学生升学方面,新法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至于就业,新法则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以上规定的实施,着力优化了学生的升学就业环境,让接受职业的学生更有底气。

师资队伍“专业化”,学生权益“有保障”

职业不同于普通,职业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为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新法规定建立职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并为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特别待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对我国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学校的学生,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新法从各个方面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保障职业学校学生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保障学生受资助的权益,保障学生升学、就业的权利等,让学生在学校学习、外出实习和参加工作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新时代呼吁更多的“技能人才”。新法要求,应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还应当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养的技能人才,将继续为我国的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社会将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修订《职业法》学习感受 作为一名在中职学校从教22年的一线教师。等到新《职业法》颁布实施,倍感精神振奋、干劲十足,相信新《职业法》必将促使职业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带起来”。

1、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

多年来,做了多届职高的班主任,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专业设置吸引力普遍不高,层次不够。新《职业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的问题,明确规定专科本科问题,升学和学位问题等等 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是“断头”的问题,破除了职业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2、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

随职业改稳步推进,中职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门类、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同时,职教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不少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不足等现象,一线教师职称晋升无望,极大影响了教师热情。新修订的这些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

作为一线职教人,把对职业“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法修订的心得体会篇4

新《职业法》明确提出职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一个实施原则,让选择职业类型的人们有了“更多期待”。

职业学校(含普职融通的普通高中)、高等普通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企业主体等多元方面就相关专业建设进行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发展型”“创新型”教学模式将成为现实。新《职业法》实施后,我们可以大胆畅想一下,未来的中职学校(含普职融通的普通高中)、高等普通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企业主体等多方合作模式下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过企业主体之间的串联,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高等普通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之间的大联合研究教学计划,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系统化、规范化、企业化、一体化,就能彻底打破职业“各自为政”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初级发展”格局,并向由“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工学结合共同培养(社会即学校,企业及车间即课堂,师傅即师者;工学结合即教学实训,校内学科学技术学理论,校外实践,积累技术技能操作经验,两者相互配合,实施人才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级发展”格局转变。

搞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高学生实训能力和就业创业水平。这是值得大家期待的事情。我们坚信未来的职业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具有特色,并成为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法修订的心得体会篇5

新《职业法》的出台是继1996年《职业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将职业教改26年来的成果、经验进行了进一步的制度化、法定化。对未来职业的发展影响是深远的,现将对中等职业的影响谈点体会和看法:

一是职业“为国育才”目标更加清晰。新《职业法》强调,职业必须坚持办学方向,贯彻的方针;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把“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法定化。

二是中等职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彰显。新《职业法》的出台,中等职业“以就业为导向”的模式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升学将成为绝大多数学生的选择,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内容,将发生根本的变化,中职学校更多成为高一级学校的生源基地,而非企业的人力资源基地。应对职教高考将成为学校的主攻方向。

三是行业办学在中等职业阶段的作用彰显会进一步弱化。由于大量的学生都愿意选择升学,中等职业直接输出的人力资源会越来越少。行业的优势,专业的优势无法通过培养的人才显现,加之行业办学在招生上不占优势,行业对人才素质要求在不断提高,中职层面行业办学的路会越走越窄。行业主管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受到影响。

四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中等职业阶段会出现困难。由于中等职业没有很好的人力资源输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企业不能找到合作的兴奋点、成功点,势必会造成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在近几年的办学实践中深有感触,企业在前期的合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最后在收获成果,企业需要的时候,学校没有人力资源提供,因而企业也就失去了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是学习新职业法和办学过程中的几点浅见,不当之处,请批评。

法修订的心得体会篇6

这些年,我国职业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质量一直被人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担忧职业的前景,而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法则让职业有了新的突破和方向,解读新职业法,有较多的创新和亮点。

亮点一,职业与普通“平起平坐”

新修订的职业法首次明确,职业是与普通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类型。职业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内涵,明确职业类型属性,在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高质量发展。

亮点二,职业认可有“绿码”修订后的职业法很好地解释了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亮点三,打开职业上升的“阶梯”

修订后的职业法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生上升的通道,这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同时新法设立本科层次的职业,完善职业学历深造的通道。

此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从《职业法》的修订中我们可以看到,对职业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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